刘伟冬
刘伟冬:
南京艺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
江苏南通人,出生于1960年。
兼任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学理论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七届学科评议组美术学科召集人,国务院学位办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理论委员会委员,江苏省美协理论委员会主任;江苏省评论家协会副主席;江苏省大学生素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会教学分会副会长。
长期从事欧洲美术史、中外美术比较、艺术史方法论研究,先后在全国艺术类核心期刊及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出版有《图像的意义》、《康定斯基》、《红色画廊》(三册)、《东西艺谭》、《画语之间》、《外国美术史》和《群星灿烂——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前言后语》等著作十余部,其中,《图像的意义》获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群星灿烂——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的美术》获江苏省高校第五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2012年《图像学与中国美术史研究》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点项目。
1998年获江苏省普通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荣誉称号;2002年被评为江苏省“青蓝工程”学科带头人培养人选;2008年被遴选为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批中青年科技领军人才;2013年被授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
寄语家乡
祝愿新时代的江苏经济更昌盛、社会更和谐、文化更繁荣、环境更美丽、人民更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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