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遭遇“捆绑车位” 咋还只有使用权?|解忧帮
近日,多位南通市民向解忧帮反映,2021年他们在当地一家叫东时区的楼盘购买了新房,而且被绑定购买了车位,但是当大家付完钱后才发现,他们购买的仅仅是车位的使用权,并非开发商所说的产权车位。
业主们表示,2021年在购买南通市东时区楼盘的房源时,进入选房系统后,每个房源下面都附带了一个车位号,而且车位号是自动匹配的,无法选择也没办法取消,当时销售人员也表示,车位是有产权证的,业主们想着反正也有停车的需要,为了能买到房子,就无奈接受了这一搭售行为。
业主们告诉记者,因为在购房时是先付款,后签的合同,而在签合同当天,又有很多字要签,销售人员也一直催促他们赶紧签字,就没仔细看相关的合同,事后很多业主发现,他们签的竟然是《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这让他们无法接受。业主们说,虽然这份《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车位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部分无效,也就是说他们花了十万元,仅仅是购买了车位二十年的使用权,每年五千元,远远高于当地的正常车位租赁价格。
业主们表示,他们明明要买的是产权车位,现在却成了使用权车位,觉得自己受到了欺诈,为此他们曾多次找到开发商南通市华旭置业有限公司讨要说法,但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2月23日,记者跟业主们一起来到东时区售楼处了解情况,不过并未找到相关负责人。
2月24日,南通市华旭置业有限公司给记者发来了一份回复函,表示销售时没有强制性消费行为,并将车位情况告知过业主,同时表示将在项目整体验收后,将《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转为《车位买卖合同》,并进行车位产权证办理。那么,开发商在销售过程中,究竟是否存在强制捆绑车位或欺诈等行为呢?记者将这一情况反映给了当地住建及市场监管部门,对于此事,解忧帮也将持续关注。
(《零距离》记者/刘晓靓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