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培育百亿工业企业行动方案(2021-2025年)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23-04-25 11:46

  百亿工业企业是工业经济的支柱力量,是市域经济的核心支撑。在聚力聚焦打造“绿色高地、枢纽新城”和建设“四个淮安”的新征程中,加快内培外引一批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百亿工业企业,是推动淮安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为进一步培育百亿工业企业,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第五次会议工作部署,聚焦“3+N”主导产业,坚持内培与外引并举、存量与增量并重,梯次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百亿工业企业,构筑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四梁八柱”。

  二、培育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力争培育产值过百亿工业企业10户、50-100亿工业企业10户;力争招引投资过百亿工业项目10个、50-100亿工业项目30个。

  三、培育措施

  (一)强化骨干企业培育

  1.明确培育重点。围绕“3+N”主导产业,根据现有企业和项目建设情况,结合企业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建立百亿企业和50亿企业培育库,实行梯次培育、动态调整。

  2.实施“一企一策”。通过深入调研走访,与培育对象共同谋划制定好“十四五”发展规划以及年度发展计划,围绕发展过程中对土地供应、环境容量、能耗指标、投资融资、科技人才、公共配套、财政奖补等方面的需求,“一企一策”制定个性化政策包,激励企业新上项目、技改创新、新品研发、安全环保提升、市场拓展、重组上市,支持企业建设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实现发展壮大。

  3.加大要素保障。按照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成本不高于周边地区的原则,打造“成本洼地”。对达到环保排放要求的培育对象,优先保障其正常生产。市投资控股集团要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设立百亿企业培育基金,专项用于培育对象的债权和股权投资。

  4.打造企业家生态。继续落实《关于加快培育百亿工业企业的实施意见(试行)》(淮政发〔2018〕49号)对企业家的相关奖励政策,并为功勋企业家提供在淮终身免费医疗待遇和专家会诊VIP服务;为实现百亿、50亿产值的企业优秀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子女入学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实施企业家培育工程,不断提升企业家素质。鼓励企业家参政议政、建言献策,提高企业家的政治地位。通过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企业家创业创新精神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企业家的浓厚氛围。

  (二)主攻重大项目招引

  1.创新重大项目招商模式。由市投资控股集团组建市产业投资公司,以市场化运作方式推进重大项目招引。加强与投行、基金、证券、行业协会、商会等机构合作,广辟信息来源,引进高端资源。围绕“3+N”主导产业持续开展招商攻坚,各县区(园区)要发挥主力军、主阵地作用,加快开发园区去行政化改革,推进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切实提高市场化、专业化、精准化招商水平,确保投资5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招引年年有突破。

  2.提升重大项目研判决策水平。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经验,建立科学规范的研判决策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聘请专业机构和业内专家、企业家,对重大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和风险评估,在此基础上作出科学决策。国资监管等部门要充分履行监管职责,重大项目投资方案需报政府备案。

  3.加大对重大项目投入。对投资1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在政策扶持上实行“一事一议”。市、各县区(园区)设立产业发展基金,加强与国内知名投资机构合作,吸纳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在科学研判、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根据重大项目需求进行股权投资,促进项目落户淮安。

  4.保障重大项目落地。建立重特大项目要素保障机制,投资50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的土地指标、环境容量指标,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度保障。各县区(园区)要加大对闲置低效用地的清理,推动产业集聚、区域集中、集约节约,集中储备一批500亩以上的连片工业用地,保障重特大项目快速落地。对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实行并联预审,依法做到“拿地即开工”。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一名市领导、一名县区(园区)主要负责人、一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一个工作小组组成“3+1”工作专班,负责谋划、协调、推动培育工作,明确推进举措,破解发展难题,促进目标实现。挂帅市领导实行一月一联系、一季一走访,工作事项随约随见。通过走企业、访总部与企业家共叙友情、共谋发展、共商合作、共解难题。工作小组由县区(园区)牵头组织,负责服务保障专班各项工作。按月报送企业生产经营状况、项目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举措,组织协调问题办理,做好宣传报道。对签约的投资50亿元以上重特大项目,由一名市领导牵头负责成立服务专班,实行全流程跟踪服务推进。

  (二)强化督查推进。市重特大项目攻坚指挥部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内培外引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进百亿企业培育工作。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负责对交办任务、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市考核办会同工信局负责对百亿、50亿企业培育情况的考核。市委营商办加强对培育对象问题办理的跟踪督办,对“不作为、慢作为”情况进行通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要及时运用“三项机制”,营造更加鲜明的激励约束环境。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百亿、50亿企业内培外引工作纳入全市年度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各县区(园区)新增一个产值首次突破50亿元或100亿元的工业企业,且无一票否决的,在当年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考核中待遇上浮一个等次,第一等次的再上浮10%,符合条件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优先推荐提拔重用。当年无50亿元以上制造业新开工或竣工项目的县区(园区),原则上不明确第一等次。

  各县区(园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对照文件要求,制定具体落实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