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343”创新产业集群政策情况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23-04-25 14:19

  为了推动徐州产业集群加快迈向中高端,全面提升产业发展能级、增强区域产业竞争力,市委、市政府着眼长远、系统布局,制定出台了《徐州市创新产业集群培育提升工作方案》,聚力打造工程机械、绿色低碳能源、新材料三个优势创新产业集群,加快培育数字经济、集成电路与ICT、医药健康、安全应急四个新兴创新产业集群,提档升级精品钢材、高端纺织、食品及农副产品加工三个特色创新产业集群,构建梯度清晰的“343”创新产业集群体系。“343”产业集群分别制定针对性行动计划,明确各集群发展的重点领域、区域布局,建立了“一个工作专班、一个产业联盟、一个创新体系、一套要素支撑”的“四个一”推进机制,形成目标同向、措施一体、行动同步的支撑服务体系。金融、财政、科创、人才、土地等政策系统集成、精准滴灌,为“343”产业集群提供全方位政策支撑。

  一是金融支撑,为企业持续输血供氧。引导全市各业态金融机构,发挥“投贷债租证保担”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通过“富民创业贷”“小微贷”“苏科贷”“苏农贷”“苏信贷”“苏服贷”“环保贷”“苏贸贷”“人才贷”等金融产品,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信贷支持,单户融资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利率不高于LPR+100基点。指导培育“343”创新产业集群企业上市发行股票,扩大资本市场融资。对拟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企业,对完成股改的,给予50万元奖励;首次向省证监局申报辅导材料,给予50万元经费补助;首次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上市申请文件并被受理的,给予100万元经费补助;企业成功上市后,给予200万元奖励。拟在境外上市企业向相关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文件、成功实现境外上市,均分别给予100万元奖励;“新三板”成功挂牌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

  二是创新支持,助企业攀登产业高峰。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力度,产业重点技术研发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200万元。支持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引进市内外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5%给予奖励,各类技术转移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转移转化成果的,按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的2%给予奖励,成果转化单个项目支持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加大科技类专项贷款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苏科贷”为企业提供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LPR+100基点,1000万元以内以信用贷款为主。鼓励高端研发机构建设,新建的企业研究院、协同创新研究院、院士工作站分别给予50、30、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分别给予50、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分别给予20、10万元的奖励。支持企业进行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纳入市“智改数转”项目库的项目,对企业的智能制造投入给予不超过5%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重大“智改数转”项目,按照“一事一议”方式确定补助金额。

  三是人才引育,为企业注入强劲动能。围绕“343”创新产业集群,构建领军人才引领产业发展、专门人才担当中坚力量、基础人才发挥支撑作用的人才发展格局。制定发布“343”产业集群高层次和紧缺人才需求目录,引进的领军人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以及正高级职称、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徐州市“555”引才工程实施方案》给予一定补助。聚焦“343”创新产业集群领域,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开展订单式培养、套餐式培训,培育一批“343”创新产业集群发展所需的人才。

  四是要素保障,让企业感受全程无忧。全面提高市场主体准入效能,企业登记、税务、社保、公积金等事项办理不超过0.5个工作日。推行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实行“拿地即开工”,为重点项目用地开辟“绿色通道”。落实用水、用电、用能优惠政策,建立项目排放指标总量库制度,按3:7比例分别纳入市、县级库,排放指标优先使用县级库,缺口部分由市级库补充,重点保障“343”创新产业集群项目排放指标需求。为“343”创新产业集群项目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环评手续受理、评估、审查流程“三同步”,压缩环评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