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委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23-04-25 21:43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发展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打造带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新的动力源,服务“四化”同步集成改革,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四个面向”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协同推进理念、制度、文化、政策等全面创新,系统构建具有较强区域竞争力、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在重点产业科技领域实现跟跑者到领跑者的跨越,塑造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型发展,奋力谱写“强富美高”新宿迁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二)基本原则

  统筹布局,重点发力。坚持服务国家和省全局与推动地方发展相统筹、深化科技创新与强化制度创新相协同、激活资源存量与做优资源增量相促进、发挥政府作用与激发市场活力相结合,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集聚有限资源、聚焦有限目标,力争在优势特色领域科技创新和创新支撑力量建设上取得重要进展。

  问题导向,改革突破。以重大需求和重大问题为导向,统筹部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和民生需求等领域的科技发展,着力破除破解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障碍,在载体构建、平台打造、企业培育、人才引育等方面大胆先行先试,探索实践可供复制借鉴、全国推广的宿迁模式。

  开放合作,集聚资源。以开阔的视野、开放的姿态,加强市校(院)战略合作和企校(院)联合创新,构建高效务实的科技创新协同推进和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促进市内市外两种科技资源的有效集聚和融合发展,培育科技创新新动力。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宿迁在全省乃至全国创新版图中的地位显著提升,成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创新区域布局的关键节点、长三角重要科技力量的承载区和创新要素的汇聚地,为全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多贡献。

  ——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较“十三五”末实现倍增,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5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持续上升。

  ——创新产出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高水平科研机构,形成一批代表性成果,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0件。

  ——创新体系运行质量和整体效能显著提升,校(院)企产学研融合创新深入推进,高水平创新联合体达20个,省级以上创新平台达300个,省级以上科创载体面积超50万平方米。

  ——创新指标总量和质量显著提升,增幅和增速继续保持全省前列,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2%,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2%,在高质量发展变革上迈出更大步伐。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支撑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创新高地

  1. 推进区域协同创新。紧扣宿迁未来城市战略定位,坚持主体集中、区域集中、资源集中,推动科技创新布局和城市空间格局有机融合,促进人才、技术和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高度集聚,高水平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着力培育若干江苏省创新型示范县(区),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建设国家创新型县。围绕“半小时经济圈”建设,强化协同创新,加强战略协同、规划联动、政策对接,发挥各区域比较优势,构建以大市区为主承载、其他区域中心城镇和节点城镇为重要支撑的区域协同创新格局。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支持各地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新模式,推动有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向“科技+产业+生活”园区转变,从生产要素聚集的产业区向宜居宜创宜业的现代科技产业新城转变。

  2. 推进科技园区高质量发展。坚持空间集聚、资源集成,在全市范围内择优规划建设区域性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支持湖滨新区前瞻布局,与宿迁学院共建大学科技园。优化调整高新区绩效奖励机制,支持宿迁高新区对标国内先进科技园区,加强自主创新,努力培育具有较大影响力的特色战略产业,打造创新型产业集群。积极探索布局市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进高新园区加快建设成为集知识创造、技术创新和新兴产业培育为一体的创新核心区。加快推进宿迁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积极探索创新驱动现代农业发展的新路径。推进科技综合体高质量运营,不断增强内生动力,提升创新能级。

  (二)夯实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3. 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重点发展产业的创新需求,突出公益性、前沿性,重点支持知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知名实验室、中央企业和知名科学家团队等在宿迁设立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打造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高端产业发展的推进器,力争每年建设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平台2家以上。支持各类科技研发平台提升创新能级,聚焦“6+3+X”重点产业技术领域,争取集中布局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强化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的政策引导,支持开展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服务、企业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支持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联合产业链骨干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攻关、产品研发、应用场景搭建等,完善以行业服务收入、企业孵化质量、研发投入、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资本市场价值等为主要依据的新型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考核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给予一定财政奖补。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用能、资金等给予重点保障。

  4.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支持产业链骨干企业瞄准关键环节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对承担国家关键技术攻关任务的企业给予支持。聚焦集成电路与新型显示、智能装备、生物医药、先进复合材料、高端纺织等领域重大科技需求,组织实施市级重大科技专项,支持创新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持续加大未来技术投入,在量子信息、区块链、基因技术、类脑智能、氢能与储能等领域前瞻性布局和培育未来产业,重点加强人工智能、激光技术等引领性前沿技术攻关,争取原创性突破。支持宿迁学院结合宿迁产业发展需求开展科研攻关。

  5. 加快产业链协同创新。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布局建设,聚焦5G、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大力丰富数字场景应用,为产业创新集群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聚焦“6+3+X”产业体系和20条重点培育产业链,编制产业链图谱,建立补链延链项目库,精准招引一批产业带动强、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重大创新项目。推动产业技术路线图实施,加快基础、关键技术和重要产品工程化攻关,统筹推进产业创新补短板、锻长板,持续强化产业链韧性。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促进全产业链技术升级、设备更新和流程再造。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发展,催生更多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推动科技服务机构专业化市场化发展,加快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服务产业链创新。

  (三)强化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6. 加快科技企业集群培育。聚焦“6+3+X”产业布局,实施科技型企业引培计划、高新技术企业“小升高”行动计划、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创新型头部企业、单项冠军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开展市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评价。遴选认定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争取入选江苏省百强创新型企业5家以上。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上规模,每年新增规模以上有研发活动的工业企业50家。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200家,培育独角兽或潜在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50家以上。力争2023年新招引项目中科技型项目比重达50%,2025年达65%。

  7.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联通合作,支持龙头企业、链主企业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支持企业牵头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共设研发机构、共享实验设施、共建研究团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推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加快企业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持续支持江苏省手性药物反应与分离工程重点实验室、复合涂层功能膜材料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加快发展。推动科技基础资源、大型科研仪器和工业设备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开放共享。引导国有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办法,提高创新转型考核权重。

  (四)畅通科技成果转化的高效通道

  8. 促进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完善技术成果向企业转移扩散机制,深入实施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专项,推动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企业科技成果吸纳和应用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加强财政支持力度,瞄准应用目标和市场需求,依托各类科技园区或科技综合体,建立一批功能齐全、产业覆盖广泛、面向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中试平台,开展概念验证、技术成熟度评价、中试熟化和小批量试生产。鼓励各类科技成果到中试平台进行中试熟化,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

  9. 加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化、组织化和法治化水平,加快建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功能型平台。健全信息沟通、创新服务等机制,完善“产业大脑”等平台的精准服务、创新导航功能。加快提升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基地、“双创”示范基地建设。加强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培育一批既懂科技又懂市场的技术经纪人、科技咨询师。

  (五)做强科技赋能民生改善的支撑示范

  10. 强化乡村产业振兴科技支撑。长期稳定支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面向农业全产业链配置科技资源。稳定支持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棉花等主要农作物育种,聚力设施蔬菜、畜禽、水产等优质新品种攻关,培育选育适宜工厂化、产业化的系列微生物新品种。研究重大品种研发后补助政策。提高现代农业设施、农机装备自主研制能力,重点支持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支持开展高效节水灌溉、农业水资源优化配置、大中型灌区生态建设技术集成研究。完善新型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农业科技服务后补助机制,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科技服务。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科技特派员深入基层服务“三农”,加速先进技术的扩散应用和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加强农业产业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建设,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在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及科技推广示范基地。大力培育农业科技型企业。

  11. 强化健康宿迁科技支撑。面向人民健康推进重大疾病防控、重点人群健康保障、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等重点领域科研攻关,攻克一批先进临床诊治关键技术。聚焦重大慢性病防控与诊治研究,开展新技术的转化应用与临床试验。发挥中医药优势特色,开展重大疾病、难治性疾病中医药治疗方案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参与科研活动,推动科研成果转化。支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完善管理和支持措施,促进临床医学高质量发展。

  12. 强化绿色低碳发展科技支撑。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专项行动,支持加强能源、固碳、碳汇等领域基础研究力量布局,解决和突破一批工业绿色转型核心关键技术。开展土壤、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技术研发与示范,推广应用减污降碳技术。开展骆马湖、洪泽湖生态系统涵养、修复、治理等技术研究,整体推进湖泊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强化生态河道、幸福河道、小流域治理技术集成与示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在宿迁建立绿色低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

  13. 强化社会治理科技支撑。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乡基层治理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打造一批智慧单元、智慧楼宇、智慧小区、智慧社区。加强时空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融合创新,鼓励多维度、多领域地理应用场景创新,提高城市资源配置和运用效率。支持开展公共安全应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危险废弃物处置、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和应用示范,强化水文气象预警预报、极端天气下应对洪水干旱重大灾害等研究。

  (六)构建高标准技术要素的集聚高地

  14. 聚集高端创新人才。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大力推进人才引领服务发展“五联五强”行动,对顶尖人才可“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探索实施优秀人才贡献激励政策,对特定创新区域、特定产业领域、特殊高端人才,按照人才的实际贡献予以激励。对有发展潜力的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持续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建立优秀青年科技人才接续支持培养制度,优化市自然科学资金项目设置,支持新引进博士学位人员启动科研,加快建设一支高质量青年科技人才队伍。强化成长激励,在定岗进编、职称选聘、选拔任用、学术评比等方面适当向青年人才倾斜,构建个性化、多通道、递进式培养体系。积极争取放宽急需紧缺外国高端人才和优秀外国青年人才来宿工作许可和人才签证标准条件,深入实施外国人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许可“一窗式”办理机制,高质量建设一批外国专家工作室。鼓励外国青年科技人才来宿创新创业。

  15.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创新创业。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支持银行完善科技信贷管理机制,创新科技信贷产品。鼓励银行实行差异化考核,适当提高创新型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加快发展科技保险,健全科技保险专营机构和科技保险产品体系,建立创新创业企业信用增信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预期收益质押、科技融资租赁等融资方式,积极稳妥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鼓励商业银行用足用好宿迁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提升企业线上融资质效。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科创板和创业板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扩大直接融资。鼓励各类投资机构设立更多面向科技成果转化、高成长性企业和新型研发机构的投资基金。引导知名私募股权投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方面的创业投资机构来宿发展,加大对投资种子期和初创期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的奖补力度。

  16. 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用足用好国内创新资源,深化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科技创新合作,不断提升开放协同创新水平。加强在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创新型城市对接,开展离岸研发、离岸孵化合作。深化拓展地校(院、企)战略合作,引导创新要素资源向宿迁集聚。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联动创新发展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联动创新发展,更大力度推进开放创新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倡议等机遇,加强与世界创新型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合作,对接全球创新资源,融入全球创新体系。支持国内外科研机构和人员参与科技项目及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合资、参股等方式,加强与国外创新型企业和研发机构开展跨国技术研发合作。支持举办国际性学术会议和开展创新交流活动。

  (七)营造鼓励和促进创新的良好环境

  17. 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突出创新驱动导向,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建立稳定增长机制,对基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高端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引进给予重点支持。提高财政资金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比例,鼓励企业等社会力量加大基础研究投入。继续对企业研发投入实施财政后补助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综合运用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创新活动风险承受能力。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带动作用,鼓励基金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投资力度,适当提高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投资失败容忍度。

  18. 持续优化科技管理机制。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坚持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科技成果分类评价体系。健全以定向委托等方式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市级重大科技任务机制。深入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探索“通用通兑”政策协同机制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对荣获国家级、省级科技奖励的项目主持单位加大配套奖励,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推进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健全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人员、转化服务方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强化科技监督和科研诚信建设。

  19.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运用,加强重点产业链关键领域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发挥专利导航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推动企业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强链计划,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上下游企业构建专利池,提升企业和产业核心竞争力。鼓励外贸企业积极进行海外专利和商标布局。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健全行政执法、司法保护、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的衔接机制,完善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综合运用证据保全、惩罚性赔偿、刑事制裁等措施,依法对严重、故意侵害知识产权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强化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2025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量突破4000件,围绕重点产业链建设20家市级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

  20. 完善尽职免责的容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重要要求,遵循科技创新客观规律,针对不同创新主体、类型和情形,依规依纪依法研究制定创新活动容错纠错清单。科技、财政、审计等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建立科研项目监督、检查、审计信息共享机制,为推动创新发展解压松绑,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21. 培育崇尚科学的创新文化。大力发扬科学家精神,传承弘扬“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设立市科技创新发展奖,表彰在科技创新组织推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在重要领域或重大项目中取得突破进展、创新发展成效显著及在其他领域推动科技创新发展成效突出的单位、企业和个人。深入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增强全社会创新意识。发挥科技社团作用,推动科普社会化。推进科普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科普资源开发共享。

  (八)加强党对创新发展的全面领导

  22. 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科技创新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协调推进、督查考核等职能。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市各功能区党工委、管委会要切实履行领导、组织本地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主体责任,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和工作举措,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增强组织和推动创新发展的专业本领。

  23. 强化评估考核。健全突出创新发展的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加强对全社会研发投入强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活动企业占比、高新技术企业数、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等重要创新指标的考核。加强统计监测,根据创新发展要求和各区域重点任务,差异化设置并动态调整创新发展考核指标。完善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创新激励考核机制。

  24. 强化政策落实。配套出台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落实“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对新制定政策是否制约创新进行审查,及时按程序修订或废止现有不符合创新规律、阻碍新兴产业和新兴业态发展的政策条款。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在宿迁全面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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