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千亿级产业攻坚三年行动计划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兴市、产业强市”战略,集中资源力量做大做强优势产业,努力构建以千亿级产业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重要意义
当前,我市正处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宿迁新实践的起步阶段,处在建设全省“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的关键时期,必须以千亿级产业培育为引领,聚焦聚力、扩量提质,推动宿迁新型工业化向更高能级、更高质量迈进。
实施千亿级产业攻坚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打造具备规模优势、完善生态、鲜明特色的产业体系,做大做强优势产业是制造业向中高端迈进的必由之路。
实施千亿级产业攻坚是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有力支撑。我市在“十四五”期间提出工业产值7000亿元的奋斗目标,重点产业能否保持较快增长是实现目标的关键,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各项目标的物质保障。从全省看,各市已经形成47个千亿级产业,其中苏北3个,成为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量。宿迁是江苏省经济后发地区,产业支撑力弱,目前尚未实现千亿级产业突破,必须迎头赶上,主动融入全省和长三角产业体系,深度参与区域分工协作,推动主导产业构筑规模优势,形成集聚效应。
实施千亿级产业攻坚是推进宿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抓手。经过建市以来的内培外引,我市“6+3+X”产业体系初步成型,形成了一批在省内甚至国内具有竞争力、影响力的主导产业,特别是近年来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对产业起到较强的引领带动作用,部分优势产业具备了向千亿级产业冲刺的基础和动能。同时应当看到,我市在培育领军企业、优化产业生态、增强创新能力、促进对外开放以及强化协同推进机制、聚焦政策支持等方面仍有明显差距。突破一批千亿级产业,可以在壮大产业规模能级的同时,全面补短板、快转型、提质效。
二、攻坚目标
坚持以量质齐升为方向、以重大项目为抓手、以企业培育为核心、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政策集成为保障,综合施策,用三年左右时间,全力推动新能源、高端纺织、绿色食品三个产业产值突破千亿级。其中,以晶硅光伏为龙头的新能源产业2023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以化学纤维为支撑的高端纺织产业2024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以酿酒、调味品为特色的绿色食品产业2025年产值突破1000亿元。
三、重点方向
(一)新能源产业。重点发展光伏新能源,加快发展氢能、锂离子电池、储能,打造全国领先的“光伏之都”和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产业基地。支持研发和运用双硅、黑硅、全背电极、异质结、钙钛矿等太阳能光伏电池技术以及多主栅、多分片、并片技术,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推动光伏新能源重大项目建设,着力做大切片、电池片、组件规模,到2025年分别达到50GW、50GW、80GW,产值突破1200亿元。加快引进光伏玻璃、银浆、涂锡焊带、背板、封装材料、型材等配套企业和光伏生产设备企业,不断扩大光伏应用规模,形成完整的光伏新能源产业链。加快氢燃料电池项目建设,力争打造国内技术领先的燃料电池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加快液流电池、锂离子电池等储能项目建设,到2025年产能达到5GWH,产值突破100亿元。
(二)高端纺织产业。重点发展差异化、功能性、高性能化学纤维,大力发展品牌服装、高档家纺、产业用纺织品,放大“中国纺织产业基地市”效应,打造名副其实的“新兴纺都”。聚焦再生纤维、可降解纤维、碳纤维、芳纶、聚酰亚胺纤维、超高分子聚乙烯纤维等领域,不断扩大高端化学纤维比重。推动百亿级化学纤维重大项目建设,做大化学纤维产能规模,形成全国化学纤维产业新地标,到2025年化学纤维总产能500万吨以上,产值突破500亿元。依托化学纤维规模优势,引进和建设新品纱线、高端面料、服装服饰等中下游项目,大力发展绿色环保、个性化设计和健康睡眠等家纺产品,不断拓展户外、装饰等应用新领域,鼓励发展卫生护理、医用防护、化学防护等医卫用纺织品,不断提升服装创意设计,打造时尚品牌。延伸发展纺织装备。
(三)绿色食品产业。巩固提升酿酒产业优势,大力发展调味品、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加快打造“中国酒都”现代化样板、“长三角中央厨房”。重点支持白酒、啤酒龙头企业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特色化、差异化酿酒企业,突破酒类风味设计、智能化酿造、菌群功能调控、副产品资源化利用等关键技术。持续塑造酿酒高端品牌形象,全力支持洋河股份做大做强,到2025年全市白酒产能达到35万千升,啤酒产能达到80万千升,酒产业产值突破600亿元。迎合消费升级,加快发展零添加、有机酱油、蚝油等健康、高端调味品,逐步向多样化、复合方便化、营养保健化转变。发挥农副产品资源优势,以满足个性化、差异化、精细化需求的功能性食品为方向,不断提升肉制品、乳制品、休闲食品、烘焙食品、饮料、预制菜、果蔬制品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能力,探索发展蛋白质饮料、代餐食品等新产品。
四、主要措施
(一)实施重大项目引建行动。按照“强链、补链、延链”方向,应用产业链招商热力图,借助产业大脑,精准编制产业链招商图谱,精细谋划产业专题招商活动,努力招引一批符合千亿级产业方向的重大项目。健全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集中资源保障项目建设,切实提高签约项目转化率、建设项目投产达效率,每年实施千亿级产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以上项目70个、10亿元以上项目30个、50亿元以上项目5个。(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骨干企业培育行动。持续实施企业培育“5321”工程和链主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支持产业龙头企业通过增资扩股、技术改造、并购重组等方式做强做大,推动中小企业走高技术、专精特新、股改上市发展道路,重点培养一批技术密集、成长性好、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骨干企业,力争千亿级产业每年新增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6户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0户以上,境内外上市企业1-2户,省级以上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5户以上,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1户以上,认定链主企业5户以上。到2025年,在千亿级产业中培育销售收入超500亿元企业2户、300亿元2户、100亿元3户。对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亿元的奖励20万元,每新上一个10亿元台阶再奖励20万元;首次达到百亿元的奖励200万元,每新上一个百亿元台阶再奖励200万元。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奖励50万元,境内A股首发上市的奖励300万元;对获批国家专精特新、单项冠军企业奖励100万元,省级奖励30万元;对首次入选省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瞪羚企业的,分别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产业龙头企业全资收购本地上下游中小企业延伸拓展产业链条的,给予收购额3%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引进央企实施兼并重组的,给予不超过500万元奖励。(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规模企业扩容行动。支持小微企业进规模,以营业收入1500-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和新投产招商引资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和“退规风险企业库”,及时跟踪在库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实施动态管理,加强“入规”培训指导,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推动企业“升规入统”。每年净增千亿级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0户以上。对首次升规入统且符合三大千亿级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奖励15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实施关键环节补强行动。围绕产业重点方向,梳理制定产业培育关键环节清单,通过政策激励、落实机制、组织推进,不断补齐补强光伏配套、氢燃料电池、锂离子电池、高端面料、品牌服装等产业短板,重点突破一批关键产品和关键领域,加快打造完整产业链条。对属于关键环节清单的项目,给予不超过实际投入20%的奖补,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对外开放引领行动。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引进一批龙头型外资项目。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扩大制造业利用外资。实施德资突破战略,拓展外资来源地。加强助企服务,扩大利润再投资规模。鼓励企业走“国际化”道路,支持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展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培育自主品牌等方式,扩大外贸出口。稳定加工贸易,推动加工贸易向品牌、高附加值延伸。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鼓励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提升出口总量。组织出口企业通过产销对接会、开设直营店等方式拓展内销市场,培育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到2025年,千亿级产业年度利用外资1亿美元以上,其中利润再投资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实现外贸出口20亿美元。对千亿级产业实际使用外资3000万美元以上项目给予不高于到资额2%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年度出口1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增长10%以上且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年度出口5000万美元-1亿美元、增长5%以上且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5万元奖励;对年度出口1亿美元以上、实现正增长且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对企业参加市贸易促进计划内的市重点展会和自行参加的其他境外展会,分别给予不超过70%、50%的展位费支持。对企业参加贸易促进计划内的省重点、市重点展会,按照亚洲国家不超过5000元/人、其他国家不超过8000元/人、德国不超过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人员费补贴。(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实施产业协同发展行动。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将中小企业纳入协作配套体系,推动产业内大中小企业信息联通、订单共享、产能对接、品牌共建、高效协作,不断提高本地产品配套率,实现以大带小、以小促大的深度产业协作配套模式,每年链主企业本地产品配套率提高1-2个百分点。推动链主企业牵头组建产业链共同体,整合上下游生产、供应等各个环节,建设产业链协作平台,每年搭建1个以上。支持行业协会等牵头组织开展上下游产品供需对接活动,每年30场以上。鼓励龙头企业开放资源,提高本地化配套率,每净增加一户中长期配套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龙头企业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采购龙头企业产品、年新增采购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中小企业,按其上一年采购额增量的2%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实施创新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开展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创新,打造一批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和高水平研发机构,每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机构5个以上,省级以上新产品新技术20个以上。加大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编制产业核心技术清单,集中力量组织突破,每年重点实施10项以上。支持企业实施“三品”战略,不断提升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实施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培育标准领航产品。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生的研发费用给予30%补贴,最高300万元。对获批国家级研发机构的,奖励100万元。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一次性奖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转型升级提质行动。深入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龙头带动、百企智造、千企上云、万企联网”工程,着力推广应用一批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智能化生产设备,建设一批智能工厂和互联网标杆工厂,打造一批标杆示范项目,每年推动300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新增市级以上智能车间15个以上,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50户以上。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推进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引导企业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产品,分级创建一批绿色制造示范,每年获批省级以上绿色示范4个以上。深入开展产业链重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每年实现节能2万吨标准煤以上。对信息化实际投入超过50万元的项目,按照投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对获批省级示范智能工厂、车间的,分别给予不超过2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获批省级以上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奖励200万元,行业级、区域级、供应链平台奖励100万元,企业级平台奖励50万元。对获批省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的奖励50万元。对获批省五星级上云企业,奖励30万元。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项目,设备投资500万元以上,按照6%奖励,最高200万元。获批国家、省绿色工厂和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40万元。获批国家、省绿色产品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平台建设突破行动。依托现有产业基础,推动产业龙头企业牵头,科研院所参与,共同建设一批技术研发、检测检验、产品设计等公共服务平台。围绕工业互联网、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培育引进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加强引进培育产业研究院,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能力。对服务千亿级产业发展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期内给予最高1500万元支持;运营期内绩效评价“合格”以上的,按横向服务收入实际到账金额的15%给予奖励,最高100万元,对评价为“优秀”的,再给予40万元奖励。对在产业研究、信息化服务、服务型制造、科技创新等领域提供集成服务,获批市级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机构)的,给予不超过20万元奖励。(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实施要素供给集聚行动。整合金融、用地、能耗、环保、人才等资源,全力加大对千亿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设立千亿级产业培育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新建项目落地和现有企业发展。健全产业金融服务机制,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优化排污总量指标管理,完善环保治理供需专业平台,优先为千亿级产业提供技术服务。加强用地保障,对投资50亿元以上的项目新增用地计划优先予以保障。强化用能保障,“十四五”新增用能指标优先向千亿级产业倾斜。支持企业高薪揽才,对全职在我市千亿级产业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提供年薪超过60万元的部分,按30%给予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千亿级产业攻坚行动计划推进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分析研判千亿级产业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推进工作,每季度通报产业培育情况。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努力形成市县联动、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强化规划引领。委托高水平专业机构分产业编制发展规划,全面总结产业发展现状,找准瓶颈问题,明确未来三年的发展定位、发展目标、发展方向和发展路径,为构建合理产业布局、推动特色差异竞争、打造区域产业地标提供指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目标考核。将千亿级产业攻坚行动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完善产业统计体系,建立新增长点项目(企业)培育库,定期加强跟踪调度,确保攻坚目标落地落实。(市委组织部、市统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行动计划中各项奖补资金,县域企业由市、县财政按2:8比例分别承担,市区企业由市、区财政按5:5比例分别承担。本行动计划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涉及政策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申报指南并组织实施。
本行动计划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文件与本行动计划不一致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附件:全市千亿级产业攻坚行动产值目标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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