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果蔬特色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方案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23-04-25 21:50

  为深入落实科技部、农业农村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 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科发农〔2020〕 192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同意宿迁市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建设试点的函》(苏科农函〔2021〕44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 构建和完善我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 性改革,提高农业科技社会服务效能,引领支撑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各地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制定本试点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思路

  以果蔬特色产业为试点,按照功能专业化、服务网络化、运 作市场化的原则,以单个产品为单元,加快构建政府部门引导、 产业科技服务联盟牵头、高校科研院所支撑、各类涉农新型经营 主体和科技特派员深度参与的果蔬特色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 系,提高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能力,着力解决科技服务有效供 给不足、供需对接不畅等问题,加快提升果蔬特色产业发展水平,为其他农业特色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开展有益探索。

  (二)建设目标

  到2023年底,组建果蔬产业科技创新服务联盟3个,成立 果蔬产业科技服务公司1—2个,参与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不少于20家,带动农户100家以上,打造科技服务示范基地15个,组建高层次支撑团队不少于10个,转移转化示范科技成果 不少于50项,开展产业技术攻关不少于10项,推广新技术、新 品种不少于100个,建立健全果蔬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运行机制,构建具有宿迁标识性特色的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二、 重点工作

  (一)组建以产业科技服务联盟为主要形式的社会化运行体系。支持南京农业大学牵头组建宿迁市果蔬产业科技服务联盟, 整合涉农科研院校、技术推广部门、科技创新平台、农业龙头企 业、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等科技服务资源,加强科技、农业农 村等部门对联盟的指导,加快科技服务由“产中”生产环节服务 向“产前”“产后”阶段延伸,建立政府、科研机构、市场主体、 社会组织四位一体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宿迁市果蔬 产业科技服务联盟成立科技型公司开展实体化运营,打通关键环节,积极探索服务新模式。

  (二)打造以科技示范基地为主体的服务辐射体系。积极探 索“市级+县区+镇村”链条式多层次的基地服务模式,遴选一 批条件成熟的果蔬产业示范基地,按照“基地自愿加入、联盟统 一设置、区域协调管理”原则,布局建设一批不同层次的科技服 务(示范)基地。支持各服务基地开展科技服务超市、星创天地、 亚夫工作站等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发挥服务基地在技术研发与 展示、成果转化、科普教育、人才培养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全市建成规模不低于400亩的市级果蔬综合示范基地1个,建成区域性示范服务基地5个、镇村科技示范点(户)25个。

  (三)建立以数字化信息服务为平台的共享体系。加强果蔬 产业的农业科技服务信息化建设,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 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农业科技服务中的示范应用,构建宿迁市果 蔬产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探索“互联网+”农业科技服务新 手段,提高服务的精准化、智能化、网络化水平。加强技能培训, 提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农户等信息化应用能力和各 类科技服务主体的服务水平。推动线上与线下科技服务相结合,提高有效科技服务的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

  (四)建立以科技特派员为主力军的专业服务体系。立足地 方产业需求,从高校院所选聘15名左右高层次行业专家组成果 蔬产业专家智库,重点开展产业发展规划咨询、优质科技成果和 新品种遴选、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等工作。深入实施科技特派 员制度,开展市级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加强技术专业队伍建设, 组建以地方农业技术人员、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为主要组成的优势 互补的农业科技服务队伍,探索“农技专家队伍+示范基地”服 务模式,积极组织开展新品种、新成果、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服务。 充分发挥省、市科技特派员作用,培训农村“明白人”,建设“乡 土人才+示范点(种植户)”模式,着力提升种养基地农户的科技水平。

  (五)建设以“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为主要方式的培训体系。加强对全市果蔬基地的有一定的技术基础的乡土人才进行培训,全面提升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科技人员创新素养和技 术水平,培养“永远不走”社会化农业专业人才。依托现有示范 基地、示范点,加快综合科技展示基地、示范推广基地的建设, 用田头讲座、田头诊断、田头示范等形式,把技术直接送到千家 万户,实现“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干、帮着农民赚”。将各类 基地、示范点打造成为面向生产一线的“前沿站点”或“联络点”, 尽快形成上下联动和精准高效的社会化服务机制。每年培训农民不少于1000人,推广新品种、新技术不少于100个。

  三、 强化实施保障

  (一)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供给能力。有效整合我市现有科技 资源,建立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农科教紧密结合,支持 各类科技服务主体开展农业重大技术集成熟化和示范推广。争取 省级科技计划对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领域的支持,聚焦地方特色 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市级农业科技项目形成机制。围绕产业链部 署创新链,统筹推进农业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探索 形成系列化、标准化、高质量的农业技术成果包,着力提高农业科技服务供给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加大多元化资金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作用, 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 农业科技创新引导支持政策,将存量和新增资金向引领现代农业 发展方向的科技服务领域倾斜,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继续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激发全市创新创业活力。鼓励金融机构开展植物新品种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担保、 保险等服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强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的中长期信贷支持。

  (三)加强农业科技服务组织领导。加强党对农业科技社会 化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密切 协作配合,在政策制定、项目实施、工作部署、资金投入等方面 加大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合作 总社的牵头作用,统筹推进我市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各 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 体系建设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和典型案例,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