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23-05-04 15:25

  数字经济是引领未来的新经济形态,发展数字经济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 战略抉择,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 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抢抓发展新机遇,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构筑发展新优势,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  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 融合发展、共建共享、安全规范的发展原则,把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字  化治理作为主攻方向,充分发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倍增效应,加快推动  全要素数字化转型,围绕建设数字经济强省,着力实施数字设施升级、数字创  新引领、数字产业融合、数字社会共享、数字监管治理、数字开放合作六大工  程,全力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数字技术创新高地、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发  展高地、未来引领力的数字社会建设高地和全球吸引力的数字开放合作高地,为推动“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提供有力支撑。

   、主要任务

  (一)数字设施升级工程。

  1.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加强新一代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 千兆光纤网络建设,扩大5G 网络覆盖范围,推动南京国家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扩

  容升级和江苏互联网交换中心建设,进一步提升全省互联网IPv6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物联网发展,积极布局中低轨道卫星互联网。统筹建设数字算力基础  设施,优化数据中心总体布局,强化数据中心的分类引导和集约利用,构建数  据中心评价和监测体系,持续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面向重点应用场景推进  建设边缘计算节点,提升边缘节点的存储和快速响应能力,支持无锡、昆山国 家级超算中心建设,探索构建边云超结合的计算服务体系。高标准布局新技 术基础设施,聚焦人工智能等领域,完善面向全产业链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快  发展安全可扩展的区块链基础设施,探索建设跨链平台。(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通信管理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政务办、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升级传统基础设施。推动公路、铁路、水运、民航、水利、邮政等传统 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协同建设车联网、船联网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推进平 台互联、数据互通和设施共享,完善综合交通协同运营与管控,积极发展多式 联运。推进能源与信息领域新技术深度融合,统筹能源与通信、交通等基础设 施网络建设,构建“源— 网—荷一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的能源互联网。推动 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向基层延伸,推进县城智慧 化改造,推动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加快城乡网 络一体化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广电局、省通信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数字创新引领工程。

  1.释放数据资源新动能。推进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国家试点,围绕重点 领域,以需求迫切的业务应用为抓手,探索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公共数据资源 安全有序开放、合理有效利用。引导社会数据资源价值提升,加速数据资源 化、资产化、资本化进程,发展大数据产业,构建完备的产业体系,着力提升企 业数据管理能力,提高数据资源质量,在重点领域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推进工业数据分类分级试点,持续开展大数据应用试点示范。研究数据要素市场运行机制,搭建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平台、数据资 源交易平台,探索建设数据交易中心,启动数据资本化试点。深化数据要素与 传统生产要素的组合迭代、交叉融合,不断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促进传统 产业加快转型和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涌现,加快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 的数字经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加快未来网络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布局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  研究中心以及企业技术中心,打造多层次高效协同创新平台体系。聚焦核心  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以及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 5G、区块链、高性能计算、未来网络、量子计算、网络安全等重点领域,汇聚优势 创新资源,加快推动前沿基础型、应用型技术创新取得重大突破,推进核心技术  自主化,补齐研发链短板,提升关键核心技术对产业发展支撑能力。(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数字产业新能级。重点推进面向工业企业的软件、互联网和信息服 务业创新发展,加大人工智能、AR/VR、 工业机器人等前沿产业的高端软件研发 和应用。强化电子信息产业优势,着力提高大数据+、工业互联网、车联网、信 息技术应用创新、工业软件、5G 等重点领域产业链稳定性和竞争力,提升产业 链水平,加快构建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挥龙头企业带 动作用,加快培育创新型领军企业,重点扶持一批细分领域的瞪羚企业,培育 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专精特新小巨人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有 综合实力的平台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整合创新资源,形成一批具有 全球影响力的自主创新企业品牌。调整优化大数据等各类产业园区,创建数 字技术应用创新试验区,加快建设特色数字产业创新基地,打造具有核心竞争 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数字产业融合工程。

  1.推进制造业智能化转型。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改造升级工业互联  网内外网络,构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搭建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  平台,探索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深化工业  互联网在先进制造业领域应用,加快制造业生产方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变革, 提升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水平。挖掘5G 在制造业领域的典型应  用场景,积极创建国家“5G+ 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以智能制造为主攻  方向,加快攻克高端数控系统、伺服系统、精密传感及测量、智能加工等核心技  术基础与关键部件,突破一批关键共性环节,提升高端智能装备自主研制水 平,鼓励重点企业积极开展智能制造标准建设,聚焦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开展  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围绕人工智能、智能装备、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领域部  署建设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积极利用工业互  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新制造、催生新服务,加快培育发展工业设计、共 享制造、供应链管理、节能环保、检验检测认证、定制化服务以及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服务外包等新模式,加快供应链金融、智能仓储、快递物流、社交网络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数字化生活和服务业。加快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应用和商业模式  创新,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优势产业运用互联网发展垂直电  商平台,完善电商生态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商务发展,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拓展  外贸发展新空间。整合全省文化和旅游资源,完善江苏智慧文旅平台内容功  能,构建“一机游江苏、 一图览文旅、 一键管行业”的智慧文旅体系。推动数字  科技与文旅产业深度融合,开发并推广新型优质的数字文旅产品,推动文化场  馆和旅游景区打造数字化体验产品,丰富大众体验内容,推广“互联网+文旅” 新业态新模式。加强物流信息资源跨地区、跨行业互联共享,打造一批集交易、结算、跟踪、监管、服务于一体,具有行业和区域影响力的物流信息服务平台,支持数据驱动的车货匹配和运力优化等模式创新。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全  周期数字化管理,加强交通运行监测和交通大数据分析应用。推进自动驾驶 在商用车领域率先应用,围绕自动驾驶和智能终端形成若干有影响力的产业。 发展金融科技,支持苏州开展央行数字货币试点。加快智慧广电建设,推进超 高清视频内容供给和传输覆盖,繁荣发展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产业。着力激  活消费新市场,推进新零售发展,鼓励共享出行、餐饮外卖、团购、在线购药、共  享住宿等领域产品智能化升级,发展在线教育、线上办公、远程医疗、直播电商  等线上服务新模式,推动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发展新个体  经济。(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广电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快农业数字化融合发展。发挥南京国家农创园、南京国家农高区等农 业科技创新园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农业领域深度融合,建  设一批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应用基地。大力发展农业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农业  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和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县,推进“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  城工程,完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运营服务体系和支撑保障体系,形成乡村产 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快推进“苏农云”建设,打造全省农业农村“一张图”,形 成“应用全打通、业务全融合、资源全调度”的“一云统揽”新体系,为产业发展、 乡村治理、政务服务等提供重要支撑。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乡村旅  游等新业态,跨界配置数字技术等产业要素,发展线上云游等新模式,做靓“苏  韵乡情”品牌。支撑农业生产托管、农业产业联合体、农业创客空间等融合模  式创新,探索基于数字化的新型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数字社会共享工程。

  1.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强化统筹协调,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 务”,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移动政务服务模式,加快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打响“不见面审批(服务)”品牌。强化系统支撑,有序推进部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并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推进统一身份认证、电子印 章、电子证照、公共支付等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对接、应用。强化数据支撑,优化 “1+N+13”大数据中心体系,建设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部门数据仓,构建一体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推进政务大数据创新应用。(省政务办负责)

  2.深化民生领域数字化服务。深入推进智慧健康服务工程,加快省统筹全 民健康信息平台、医院信息平台建设和信息互联互通,强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开 发应用。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与产业园试点,推广数字化医疗设备 和可穿戴健康设备应用,提供定制化健康服务,积极发展互联网医疗。推进江 苏“智慧医保”项目实施,建设全省统一入口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云平台。大  力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加快完善覆盖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资源和信息管  理公共服务平台,打造网络化、智能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信息化 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新模式。全面推进城 乡公交一体化调度系统建设,升级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电子客票系统,推广“交  通一卡通 ”NFC 支付应用,完善交通出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提供多方式融合衔 接、按需响应、随需而行的高质量服务。加快推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 信息平台建设,构建纵向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业务经 办、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集中统一,横向各业务板块省集中系统的协同运行, 纵横对接一体的人社服务新体系,形成所有经济主体、服务对象全轨迹、全周 期、全生命、全画像的动态“大数据”。加强智慧民政建设,完善社会救助、慈善公益、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智慧养老”发展。加快发展智慧体育,提升智慧体育公共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省教育厅、省体育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数字监管治理工程。

  1.构建多方共治监管机制。坚持创新发展、包容审慎的治理原则,探索建 立党委、政府、行业组织、互联网平台企业和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有效协同的治理新模式新机制,完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加强网络空间治理,全面推行网络实名制,建立社会化数据审查机制,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研究制定数据 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加强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 度,建立相关风险事件的跨部门预警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省委网信办、省委 宣传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政府治理数字化水平。加快构建全省一体化监管平台,动态更新监  管事项清单,将监管事项纳入部门监管业务系统运行,创新监管技术方式,将 大数据、人工智能、5G、区块链等新技术运用于公共安全、社会治理、市场监管、 生态保护、应急管理等领域各环节,推进非现场监管、移动电子执法和风险预  警模型等现代化管理方式的应用。深度应用视觉智能、物联感知等先进技术, 推进新一代雪亮技防工程建设。推动省市县各层级和各领域信用数据的纵横  联通和分析挖掘,构建形成基于大数据的信用约束、协同监管、精准实施、分类  扶持的新型监管机制。充分利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工作模式,深化  层治理。(省委政法委、省政务办、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 委、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保密局、省税务局省通信管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互联网企业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加 强互联网行业自律,推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 自律公约。强化社会监督,动员各方力量参与网络空间治理。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体系,组织开展检查、评议,引导、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省委网信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商务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数字开放合作工程。

  1.推进省内区域协调发展。结合各地发展基础和条件,优化全省数字经济 生产力布局,发挥比较优势,加强分类指导,实现错位发展。推动政务、医疗、交通、城市治理等多领域跨区域大数据应用协同,打造虚拟产业集群,深化苏锡常、宁镇扬等一体化先行区数字经济高质量联动发展,以点带面引领构建新 动能主导经济社会发展新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度融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 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加强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合作,探索区域数 字经济发展新模式。发挥数字经济对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引领支 撑作用,促进数据要素跨区域流通共享,加快推进社保、就医、养老、旅游等方 面率先实现“同城待遇”,深入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打造长三角一体化数字经 济产业生态,建设数字长三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国际交流合作水平。以举办国际性重大活动为契机,打造新型数字 经济全球重要会展和高端对话平台。加强国际合作,积极参与“数字丝绸之 路”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技术研发、标准制定、行业应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合作交流。(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数字经济发展顶层设计,建立由省领导担任召集人的江苏省数字经 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省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办公 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和督查督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研 究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举措。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 分工,制定落实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各设区市要按照省联席会议 架构,完善本地区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组织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促进数 字经济发展的实施方案。组建江苏省数字经济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数字经 济研究智库,为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研究、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技术支撑和智力保 障。(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各设区市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撑。

  落实对高新技术企业、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等各项扶持政策。优先保障  列入省重大项目计划的数字经济领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研究制定新型基础 设施用电相关政策。加大省相关专项资金和基金对数字经济发展的支持力 度,科学谋划和系统实施一批数字经济重大示范工程。支持符合条件的数字 经济领域重点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深化科技金融创新,健全完善  机制体制,建立管理服务新模式,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加大 对自主创新、安全可靠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开展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点工  作。创建一批数字经济示范园区、示范平台和示范企业,发挥示范引领效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江苏银保监局、江苏证监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法规标准。

  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并修订与数字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政 策法规,探索研究数据确权、隐私保护、数据安全、电子证照等重点领域地方立 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基础共性标准和关键技术标准的研制,加快 制定新型信息基础设施以及数据采集、开放、交易和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相关标 准规范。(省司法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办、省保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网络安全保障力度。

  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防护力度和可靠性保障,强化重点领域 工业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建设。建设网络安全态势实时预警系统,打造一体化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云平台。建立省级部门网络安全情报协作机制,强化数据 供应链、产业链威胁情报共享和应急处置联动。制定网络基础设施安全防护 和应急处置预案。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技术提高对数字经济风险的预知、预警和预置能力。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相关供应链、产业链安管理和可靠运行。加强政务信息化项目网络安全的全过程管理。(省委网信 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省保密局、省密码管理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强化人才支撑,谋划制定数字人才发展规划。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依托产 学研协作、高层次平台集聚等方式,培育一批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支 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相关专业,加强校企联合实 践培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加大国际一流  人才和科研团队的引进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政策和管理方式,推进江苏人才信  息港建设,提升“互联网+人才服务”水平。研究制定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特点的  就业制度、人才培训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方式。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 鼓励更多社会主体投身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全社  会的数字素养。(省人才办、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统计监测。

  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分类国家标准研究和制定,加快研究构建符合江苏特 点、反映数字经济发展变化的统计指标体系,加强数字经济发展运行情况统计 监测分析。研究编制江苏数字经济发展报告。(省统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