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制造服务业是面向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是提升制造业产品竞争力和综合实力、促进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加快发展制造服务业,是江苏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坚强基础,是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基本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制造强省的必然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委《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产业〔2021〕372号),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坚决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历史使命,聚力建设制造强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基本建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为目标,以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和产业强链为方向,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培育壮大制造服务业主体,加快提升面向制造业的专业化、社会化、综合性服务能力,大力促进制造业创新能力提升、供给质量优化、生产效率提高、绿色发展转型、发展活力升级、高效融合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统筹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建设,提高制造业产业链整体质量和水平,为积极构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5年,重点领域制造服务业智慧化、融合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产业融合程度明显加深、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层次不断提升,制造服务业在促进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江苏速度向江苏质量转变、江苏产品向江苏品牌转变等方面的作用显著增强,在制造服务业领域培育形成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领军企业各200家左右,两业融合标杆引领典型100家左右。
二、明确制造服务业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
立足全省制造业发展实际情况,大力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聚焦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围绕科技服务、专业化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节能环保、金融服务、商务咨询等重点方向,以高质量的制造服务业推动江苏制造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实现江苏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打造高端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
大力发展研发设计、创业孵化、技术转移、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科技咨询、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科技服务业,加快构建全价值链科技服务体系。系统推进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健全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一体化协同创新机制。加快工业设计创新发展,提升制造业设计能力水平,推动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转变。完善知识产权交易和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国际先进技术成果转移转化,推进高质量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专业化技术服务,优化制造业供给质量
支持企业和专业机构发展面向制造业的研发、制造、交付、维护等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提升全产业链供给体系对需求的适配性,实现制造业链条延伸和价值增值。发展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物流自动化、智能化水平,带动制造业流程再造、模式创新、质态提升。支持制造业企业面向行业上下游开展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库存(VMI)、精益供应链及供应链金融服务等供应链管理服务,拓展产品质量追溯、虚拟生产、报关报检等各类专业化供应链业务。培植检验检测服务产业新优势,全力打造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品牌,提升检验检测行业公信力、服务水平和贡献率。大力培育计量测试等高技术制造服务业,培育建设产品质检中心和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发挥新型信息服务优势,提高制造业“智”造水平
利用5G、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全过程、全要素深度融合,引导制造企业建立精细化管理、智能化决策的现代生产制造与运营管理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推动制造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服务化升级。加快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服务拓展,将工业互联网标识与企业内部以及供应链的关键流程深度结合,提升制造供应链柔性反应能力。加快制造技术软件化进程,支持开发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端工业软件,提升关键工业软件供给能力。加快人工智能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夯实智能传感器、人工智能芯片和基础软件等产业核心基础,推动人工智能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推动区块链技术与智能制造场景有效结合,搭建基于区块链等技术的共享设计、共享制造和共享数据平台。鼓励发展工业大数据分析,支持提供工业大数据解决方案,拓展工业大数据应用场景。(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做精做优节能环保服务,推动制造业绿色转型发展
重点发展生态保护和节能减排工程咨询、能源审计、碳排放量化与评估、检查与监测、碳排放交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环境综合治理托管、节能环保融资等节能环保服务。推广多种形式的合同能源、合同环境管理服务模式,探索实行智慧能源管理、智慧环境监测服务。推动节能环保服务由技术改造项目技术服务,向咨询、管理、金融等多产业领域、全生命周期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发展回收与利用服务,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创新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畅通汽车、家电、电子信息、钢铁等产品生产、消费、回收、处理、再利用全链条。(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金融服务,激发制造业发展活力
鼓励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数字金融、消费金融、信托投资、融资租赁(金融租赁)、证券承销与保荐、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金融产品和业务。推动科技金融与创业孵化紧密结合,鼓励金融机构设立科技金融专营机构,拓展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应用。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新型抵(质)押贷款服务。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绿色融资担保、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绿色金融。构建数字金融新生态,推动金融科技规范有序发展。充分利用多元化金融工具,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方式筹措资金,更好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证监局、江苏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推进商务咨询服务健康发展,助力制造业转型升级
重点推进咨询、法律、广告、会议展览、企业总部管理、人力资源等商务咨询服务发展。大力发展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服务业,支持专业机构发展人才招聘、人才培训、高级人才寻访、人力资源服务外包和管理咨询等新兴业态,鼓励发展人力资本价值评估、评测和交易等服务。加快培育龙头咨询机构及具有影响力的信用评级机构,加大咨询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积极打造自主品牌。鼓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及有条件的企业整合行业资源,打造细分领域专业化、特色化咨询服务平台,设立咨询业双创平台。加快制定咨询服务质量评价标准。推进咨询业数字化转型。完善咨询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咨询业主要指标统计监测及行业运行情况分析。扩大政府购买咨询服务范围和规模,保障咨询机构业务独立性。(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统计局、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重点行动
统筹谋划、重点突破,着力推进九大重点行动,实现制造业与制造服务业耦合共生、相融相长。
(一)制造业研发设计能力提升行动
精准布局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产业技术研究机构,鼓励和支持民营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高水平产业技术供给。深化产学研协同攻关,综合运用定向择优、联合招标、“揭榜挂帅”、股份合作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建立联合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大高端外资研发机构引进力度,吸引海外知名大学、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在江苏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积极推进系统设计、绿色设计、文化创意发展,推动龙头骨干企业创建省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支持创建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搭建科技资源统筹服务平台,创新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赋能行动
围绕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的重点领域,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和5G+互联网融合发展工程,支持创建国家“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发挥标识解析节点体系服务能力,建设基于标识的公共服务平台。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加快工业设备和企业上云用云步伐,支持面向企业级和行业级用户打造定制化平台解决方案。全面开展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建设,总结推广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模式,形成一批典型应用场景。全面推进工业信息安全保障平台建设,构建工业企业网络安全保障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制造业供应链优化升级行动
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供应链关键配套体系,不断提升制造业供应链核心竞争力。分行业做好供应链战略设计和精准施策,完善供应链体系,为制造业企业提供采购、物流、分销等专业化一体化生产服务。实施“供应链服务企业成长工程”,大力培育新型供应链服务企业,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推动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支持提供覆盖生产、消费全生命周期的“一站式”供应链服务。开展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监测评估,建立健全重要资源和产品全球供应链风险预警系统。创新数字化供应链管理模式,推进网络化协同制造,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两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行动
加快培育发展定制化生产、柔性制造、共享制造、协同制造、全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总集成总承包等新业态新模式,积极推进两业融合发展标杆引领工程。发展服务型制造,鼓励企业从产品制造商向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支持创建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城市、企业、项目、平台。推动服务向制造拓展,鼓励服务企业发挥数据、技术、渠道、创意等要素优势,通过个性定制、委托制造、品牌授权等方式向制造环节拓展,实现服务产品化发展。鼓励先进制造业集群、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创建两业深度融合知名企业品牌和区域品牌,牵头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两业融合发展产业联盟。(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制造服务业品牌质量提升行动
深入开展制造服务业领域标准化提质工程,推进标准领航质量提升工程,健全制造服务业质量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一批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单位。注重提升工业产品质量,实施全产业链质量管理,重点建立和升级改造一批可量值溯源的高准确度等级计量标准。鼓励企业围绕研发创新、设计创意、生产制造、质量管理和营销服务全过程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深入开展制造服务业高端品牌培育、特色品牌集聚、国际品牌创建、知名品牌保护,打造一批享誉世界的制造服务业“江苏精品”品牌。持续组织开展“中国品牌日”江苏特色活动,提升江苏品牌建设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制造服务业主体培育行动
积极推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培育工程,实施引航企业培育计划,加强制造服务业龙头型、领军型企业培育。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开展并购重组、做大做强,打造一批在国际资源配置中占主导地位的世界级制造服务业企业。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计划,壮大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支持骨干企业成长为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小巨人”、单项冠军企业。加快培育中小微企业集群生态,引导中小微企业打造“隐形冠军”。培育发展制造服务业新型服务平台和社会组织,鼓励开展协同研发、联合设计、资源共享和成果推广等活动。(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制造服务业载体建设行动
推进江苏先进制造业集群围绕产业链培育创新链、立足创新链打造价值链,鼓励各设区市建设制造服务业集聚区。围绕科技服务、质量管控、信息服务、节能环保、金融商务、现代物流及其他新兴业态模式等重点方向及领域,积极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强集聚区产业链招商、联合布局、协同创新,加大集聚区重点项目布局、科技资源导入、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制度试点等支持力度,推进制造服务业集聚区智慧、融合、专业、品牌、高端、国际化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制造业绿色化改造行动
探索发展绿色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搭建一批绿色发展促进平台。推进钢铁、石化、焦化、建材等行业绿色化改造,推广使用核心关键绿色工艺技术、装备及服务,打造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绿色产品、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建设资源综合利用基地,促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深入实施循环化改造,促进能源高效利用、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物安全处置。开展重点行业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行动,制定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碳达峰碳中和政策、法规,推进低碳技术突破。培育一批江苏省大型节能环保龙头企业,新增一批节能环保服务业集聚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制造服务业扩大开放行动
深度融入全球产业链分工体系,加大全球优质服务资源引进力度,扩大咨询、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知识技术密集型服务进口。引导制造业企业取得国际认可的服务资质,带动江苏产品叠加技术、标准、认证和服务“走出去”。搭建制造服务业领域多层次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强与国际知名企业、联盟、咨询机构和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实施数字贸易提升计划,全面深化南京、苏州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打造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鼓励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扩大先进技术进口和规则标准出口。(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优化发展环境
持续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破除隐性壁垒。支持从制造企业剥离的制造服务业企业按规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鼓励制造服务业企业积极承接离岸和在岸服务外包业务。健全制造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制造服务业重点领域统计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形成年度信息发布机制。鼓励及时推广、适时复制制造服务业发展成功经验做法。(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组织保障
充分发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领导作用,强化制造服务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省级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形成合力,细化实化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制造服务业发展取得实效。(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三)创新要素保障
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立制造服务业数据资产名录,探索建立数据确权体系,探索开展跨境数据流动试点。加强财税支持力度,充分运用好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消除服务业和制造业在适用优惠政策和能源资源使用上的差别化待遇。支持金融机构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创新金融支持方式,鼓励企业利用市场化方式融资。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划定工业用地保护线,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出让等供应方式,鼓励采取低效用地再开发、盘活存量土地等方式支持制造服务业发展。强化服务业人才支撑,深入开展“英才名匠”产业人才培训项目,加强人力资本金融创新平台和人力资源与资本市场建设,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