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新时代江苏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江苏发展大会合作交流组 2023-05-05 14:29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在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更好服务于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着力建设高质量就业先行区”和“全力打造人才发展现代化先行区”战略目标,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人社部发〔2021〕8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新时代江苏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省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为根本,以提高人才配置效率为导向,以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为目标,以产业引导、政策扶持和环境营造为重点,深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加快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新动能,努力打造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为在新征程上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更好“扛起新使命、谱写新篇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江苏新的更大贡献提供坚强的人力资源服务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促进就业、服务人才。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匹配供需、专业高效的独特优势,提高劳动者职业素质,有效破解就业结构性矛盾,促进劳动者高质量充分就业;坚持人才引领驱动,精准服务人才引进与开发,促进人才顺畅流动优化配置。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快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破除妨碍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坚持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持续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能力,实现公共服务有效保障、市场化服务优质高效,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相互补充、协同发展,更好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力资源服务需求。

  坚持加强规范创新发展统筹行业发展和规范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维护市场秩序,注重防范和化解风险。充分发挥创新对产业发展的驱动作用,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大力开发创新服务产品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省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国际化水平明显提升,力争基本建成全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

  ——产业规模稳步扩大力争到2025年,培育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10家、高新技术企业100家、骨干企业150家、专精特新企业200家行业营业收入突破3000亿元,增加值占GDP比重稳步提升,增速位列各类服务业前列

  ——集聚效应持续增强。力争到2025年,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不少于3家、省级产业园不少于24家;建设国家级专业性、行业性人才市场不少于3家、省级人力资源市场不少于30家;建设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不少于3家、省级出口基地不少于10家。

  ——行业人才素质不断提高力争到2025年,行业从业人员10万人以上;培养培训行业领军人才150人、骨干人才1000人、基础人才5万人;评审人力资源管理高级职称2000人、认定人力资源领域职业技能等级5万人。

  ——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品创新能力更强,数字化转型发展速度更快,匹配人力资源供给与需求效率更高;公共服务与经营性服务相互补充、并行发展;行业整体竞争力和全球资源配置能力明显增强。市场化服务就业占比达80%。

  ——市场环境日益优化。健全完善人力资源服务业政策法规体系、诚信服务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市场监管体系;对外开放合作领域不断拓展,走出去”“引进来取得长足进展;强化区域合作,打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样板区

  二、重点任务

  专业高效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和人才流动配置

  1. 扩大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坚持把促进就业作为行业发展的首要任务,把服务就业的规模和质量作为衡量行业发展成效的首要标准,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就业人数及占比列入促进就业工作考核指标。深入实施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推动公共就业服务与经营性就业服务相互促进、协同发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就在江苏智慧就业服务云平台开设就业旗舰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跨区域协同等方式,针对多样化就业需求开展联合招聘,促进人力市场供需精准对接、高效匹配。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百名海外博士江苏行等品牌创业活动,联手打造创响江苏创业文化品牌。

  2. 促进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稳就业促就业行动,组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联合举办全国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国聘行动、人力资源服务进校园进企业等专项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政策宣讲、职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模拟实训、职业体验等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助力乡村振兴计划,鼓励和引导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招聘、供需对接等劳务协作服务,积极参与劳务品牌建设,培育发展一批吸纳就业能力强、富有地方特色的人力资源服务类劳务品牌,助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优化提升1000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优质就业服务进社区、进商圈、进银行网点,兜底帮扶困难群体就业。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发布短工、零工、兼职及自由职业者等各类需求信息,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

  3. 更好服务人才优化配置。坚持把服务人才开发与流动配置作为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提高人才要素配置质量,更好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围绕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要求,坚持人才引领驱动,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力发展猎头、管理咨询等高端业态,培育一批高水平猎头机构,充分发挥市场化、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在引才聚才中的作用。建立健全招才引智激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采用市场化引才奖补等措施,通过“揭榜挂帅”等多种方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调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省双创计划、“333工程”、青年人才培养集聚专项行动、万名博士后集聚计划、海外留学人员回流计划、名校优生引才专项行动等人才工程,大力引进集聚高端人才,积极培育战略科技力量,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聚力打造宁苏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为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加快建成全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提供专业化人才服务,加快提升全省人力资本的存量和质量

  4. 支持开展相关职业培训。依法设立且具有培训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职业培训的重要力量,鼓励其向劳动者提供相应的终身职业培训和就业服务,各地可按规定将其纳入当地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等建立联合体,推进劳务输入地与输出地联动对接,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群体提供相应的培训信息或统筹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开发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牵头开发行业企业工种岗位评价规范和培训标准,开发培训教材和题库。

  )高质量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协同发展

  1. 助推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着力点,构建人力资源与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持续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农村现代化培养和输送人才围绕产业基础再造、重大技术装备攻关等工程,组织引导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广泛参与稳岗扩岗、以训稳岗等各类助企活动。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带动就业评估机制,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围绕重大项目建设开展组团式”“一条龙”“点对点用工保障服务。强化先进制造业人力资源支持,搭建制造业等重点领域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对接平台,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深度融入制造业产业链。实施生产性服务业十年倍增计划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工程,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行业企业深度合作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协同发展,统筹城乡人力资源流动配置,促进乡村人才振兴。探索开展与互联网、教育、医疗、养老等行业的跨界合作共同发面向相近领域的人力资源服务产品。

  2. 推动产业区域协同发展。深化人力资源服务领域东西部协作,鼓励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到中西部地区和苏中、苏北地区设立子公司、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对口支援、对口合作、西部大开发,与脱贫地区特别是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广泛开展对接合作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加强与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跨区域跨行业融通,促进人才、资本、信息等产业要素高效整合。推动形成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有、民营、外资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相互促进、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格局

  )高质量驱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

  1. 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数字化转型为手段,推动产业在管理、技术、服务、产品上不断创新,发挥数字技术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探索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发展评价标准,分业态推进数字化转型升级。在人才测评、人力资源培训、网络招聘、人力资源管理软件、人力资源大数据分析应用等领域,发展一批具有原始创新能力和集成创新实力的人力资源科技型、创新型企业。推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平台经济健康发展,扩大线上服务覆盖面。深化共享经济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应用,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运用数字技术搭建区域间、企业间共享用工平台,为阶段性缺工企业提供劳动力余缺调剂服务以及兼职服务、灵活就业等服务业态,优化人力资源要素配置。

  2. 突出产学研开发数字化产品。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资源优势,深化产学研合作,大力研发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数字化产品。创新应用新兴信息技术,抢占细分市场先机,在人才数据挖掘、灵活用工市场、新蓝领市场、人力资本金融、薪酬及绩效管理等领域充分挖掘发展商机。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遴选培育,推动技术、资金、人才、数据等要素资源向创新企业集聚。鼓励发展基于数字技术与人力资源管理深度融合的人力资源服务智能技术,利用规模优势、数据优势、场景优势,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数字新产品。

  3. 推动经营管理数字化转型。支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加速实现业务数据化、数据资产化、运营智能化。鼓励互联网平台、行业龙头企业立足自身优势,开放数字化资源。支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打造一体化数字平台,全面整合企业内部信息系统,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和服务能力。支持中小企业从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的业务环节入手,加快推进数字化办公、业务在线管理等应用,逐步向全业务全流程数字化升级拓展。

  )高质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

  1. 构建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体系。着力打造以人力资源服务业为主轴的现代生产性、智能性服务集聚平台,延伸人力资源服务产业链条。依托各类新区、开发区等产业集聚区,服务531产业链、先进制造业和数字产业集群,继续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全省产业园区建设布局,支持各地创建国家级产业园和省级产业园,实现省级产业园设区市全覆盖,鼓励各地建设一批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市级产业园。推动各级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国家级、省级产业园的辐射带动作用。

  2. 创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管理。在加速产业集聚、优化服务效能的基础上,强化对入驻园区机构创新发展的政策支持,引导机构加大数字化技术运用和产品研发力度,全力打造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创新集群。拓产业园功能,支持条件的地方依托园区创建公共实训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强化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枢纽和产业发展平台功能。鼓励各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搭建交流对接、合作发展平台。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产业园运营管理,探索符合市场规律、适应发展需要、运转灵活高效的运营管理模式。定期评估总结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状况,加强成果运用和督促指导

  3. 发展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聚焦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聚力打造宁苏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继续推进省级专业性、行业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争创国家级人才市场。完善市场综合性服务功能打通专业人才开发、引进、流动、配置全链条。统筹推进各类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综合运用区域、产业、土地等政策,高标准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和国有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高质量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开放发展

  1. 扩大人力资源服务对外开放力度。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增强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联动效应。稳步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对外开放与合作,落实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外商投资国民待遇,强化港澳合作。大力引进我省急需的海外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项目和技术,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创新能力和发展能级。大力引进业内海外高层次人才,推动产业人才国际双向交流,深度融入全球人才链、产业链、创新链。积极申办人力资源服务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论坛,为省内大型企业参与国际合作和引进海外人才提供交流平台。

  2. 推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引导龙头企业成立海外事业部和研发中心,与海外机构开展合作,设立分支机构,对接国际先进理念和通行规则,构建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产业国际合作网络,打造具有全球服务能力的品牌企业,构建全球服务网络。组建江苏省出海企业人力资源服务联盟,为省内走出去企业提供符合国际规范的人力资源服务。加强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出口基地建设,推进省级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发展人力资源离岸服务外包,培育人力资源服务贸易新业态新平台,积极参加人力资源服务国际竞争。

  )高质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

  1. 高标准推进统一大市场建设。加快江苏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立法进程,健全人力资源市场管理法规开展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行动,推进全省公共机构服务范围、服务事项和服务规程三统一,实现公共服务标准化、便捷化。促进全省各类经营性机构规范发展,推动形成有规范标准的市场化服务模式。推动长三角统一大市场建设,健全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区域内人力资源要素自由、有序、高效流动健全人力资源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人力资源数据分类管理和风险评估,防止数据泄露和滥用。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测预测和风险预警。

  2. 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监管。依法实施人力资源服务行政许可和备案进一步落实告知承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和扰乱市场行为,规范人力资源市场运行秩序。以加强劳动者的社会保障为重点,着力解决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中的保障缺失和不足问题,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数字化政务管理服务,依托全省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实现全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和动态管理。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评价标准

  三、营造产业发展生态环境

  )加大财税政策支持

  1. 实行财政支持政策。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人才引进、人才流动、人才服务等项目,按规定享受补贴。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重点群体提供就业创业服务的,按规定享受就业创业服务补助;开展就业见习的,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具有培训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纳入补贴类培训范围。

  2. 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加大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力度,将人力资源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鼓励通过购买专业化人力资源服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乡村振兴以及其他公益性服务事项。健全政府购买人力资源服务机制,推行竞争择优,确保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平等参与竞争。加强合规审查和监督检查评估,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3. 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宣传和纳税辅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符合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小微企业财税优惠等政策。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加大用于数字化转型的研发投入,符合现行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研发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评高新技术企业,符合相关标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十)拓宽投融资渠道

  1. 鼓励企业上市融资。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通过上市、发行集合信托以及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等公司信用类债券进行融资,快速扩大规模实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上市和并购重组等进行直接融资。选择优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推荐纳入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名单,加强指导服务。拓宽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多层次融资市场对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融资渠道。

  2. 鼓励企业多渠道集资。鼓励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企业投资人力资源服务业,支持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投贷联动。鼓励社会资本及国际资本以独资、合资、收购、参股、联营等方式进入人力资源服务领域。鼓励银行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并按照市场化原则给予提高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富民创业贷合作金融机构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企业按规定享受贷款贴息。深化跨境结算便利化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运用现有外汇便利化政策,服务重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动建立人力资源服务领域政企银保合作共担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信贷、保险、基金、债券、风险投资等产品和服务。

  (十)夯实行业发展基础

  1. 推进行业品牌价值提升。培育形成一批有竞争力、影响力和辐射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业知名企业和著名品牌,参选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领军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论坛、展示推介、交易洽谈、技能大赛、学术会议和研讨会等各类活动。

  2. 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力度。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加行业领军人才、骨干人才和基础人才培养培训。组织实施省人力资源服务业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举办人力资源服务业骨干人才研修。拓展行业人才队伍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双通道,开展人力资源专业高级职称评审,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进社会化评审认定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培养人力资源服务业方向的专业硕士。

  3. 推进行业协会和标准化建设。推动各级行业协会创建全国和省级先进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引领示范和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政府、社会组织、市场主体之间良性互动,共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行业协会编制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报告探索建立红黑名单制度,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鼓励制(修)订人力资源服务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加大标准宣贯和实施推广力度积极引入国际管理体系认证及相关质量认证体系标准,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探索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

  四、强化组织保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强科学谋划,落实投入政策,完善工作机制,推进任务落实。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切实履行牵头职责,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规划引领、政策投入、项目配套、要素支撑等方面集成资源、形成合力。

  (十)完善统计监测。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优化统计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建立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报告,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建立人力资源市场预测监测机制,依托江苏人社一体化信息平台和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完善人力资源市场动态监控系统。适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引导人力资源顺畅有序流动。

  (十)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加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新政策、新典型的宣传力度,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人力资源服务业优秀企业和企业家,扩大人力资源服务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