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农民工、中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开展创业创新给予政策支持。
对于返乡下乡的创业人员,我省将开通一系列的“绿色通道”。《意见》明确,在市场准入方面,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一系列措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拓展“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应用范围,在县级层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联办”。金融服务方面,将采取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押物范围等综合措施,努力解决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有效盘活农村资源、资金和资产。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权属清晰的包括农业设施、农机具在内的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提升返乡下乡人员金融服务可获得性。
对返乡下乡创业的财政支持力度也将进一步加大。《意见》提出,加快将现有财政政策措施向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拓展,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