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完善水治理体系、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生态安全的现实需求。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最新要求,紧密结合苏州实际,我市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记者在昨天召开的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方案》,到2020年,苏州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将基本建立,现代水治理体系率先形成,水治理能力全面提升,水生态文明格局初步确立;用水总量控制在63.26亿立方米以内,全市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82%,“水十条”考核断面水质优于III类的比例达到70.3%,城市、乡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8%、92%、85%,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
“一河一牌”
有事找河长
苏州水域面积占总面积的42.5%,50亩以上湖泊有384个,各类河道2万多条。2014年,我市推行河长制,全市河道水质主要指标不断提升,河道长效保洁基本实现城乡全覆盖,但仍然存在入河湖污染物排放量居高不下以及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等现象,治污形势十分严峻。
根据《方案》,“河长制”将覆盖苏州所有河道、湖泊,建立市、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河长体系,苏州市级第一总河长由市委书记担任,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和分管水利副市长担任副总河长。34条(座)流域性、区域性骨干河道、清水通道和跨界市管湖泊分别由18名市领导担任市级河长。目前,各地正在抓紧编制工作方案,确定河湖分级名录,细化落实年度任务,确保5月底前市、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全面落实省下达的河长制任务。同时,编制《河长制工作手册》,确保各级河长能及时认河、巡河、治河、护河,构建河长制管理信息平台,规范河长巡查、协调、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等。
“届时,每一条河道配一个河长,每一条河道旁边会竖一块‘河长公示牌’,上面标有河长的名字、联系电话和管理责任,以及相关治理方案和工作目标,使‘有事找河长’成为治水新名词。”苏州市水利局副局长陈习庆介绍。
“一河一策”
精准化治水
《方案》明确,深化河长制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以持续改善水环境为牛鼻子,解决好河湖资源保护的突出问题。按照点面结合、全域覆盖、整体提升要求,全面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坚持因河施策、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点源、面源污染,实行“一河一策”,以点的突破带动面的推进。
据苏州市水利局局长王国荣介绍,所谓“一河一策”就是根据不同河湖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部门分工,落实工作职责,实施精准化治水。今年初,市政府把治理40条城镇黑臭水体列为2017年度实事项目,并将持续跟踪督查,不断提升整治实效。苏州市水利部门根据每条河道黑臭成因,统筹考虑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活水沟通、生态修复、岸边整治等工程措施,对黑臭水体点源污染、面源污染、内源污染和生态环境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治理。目前,40条黑臭河道均已明确名称、长度、起始地点、责任部门和治理完成期限,每条城镇黑臭河道落实了“河长”,明确由属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截至4月中旬,已有26条河道落地、开工建设。同时,市水利部门已编制完成《苏州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和《苏州市城市(城镇)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方案》。
王国荣说,到2018年底,苏州城市建成区将基本消除黑臭河道;到2020年,乡镇一级建成区将全面消除黑臭河道。
“一河一主官”
畅通信息渠道
根据《方案》,我市将建立党政领导、河长主导、社会引导、部门联动、上下共治、长效管护的工作机制,每名市级河长安排一名河道主官协助河长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密切工作联系,保证河长布置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市级成立全面深化河长制改革领导小组,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为常设机构,承担苏州全市河长制工作日常事务,主任由市水利局局长王国荣担任,副主任由市经信委、水利局、农委、环保局分管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一名科级联络员。
王国荣说,作为河长制工作的牵头部门,市水利部门将协调各方力量,深入摸清苏州全市河湖底数,全面掌握动态管理状况,坚持问题导向,因河施策,水陆同治,量化各项指标,确保取得实效;推动修订《苏州市河道管理条例》,完善或制订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等;推进河湖岸线保护和控制利用功能规划编制,使河湖资源过度开发、水域面积萎缩、水质下降、水生态退化、水体综合功能趋弱等突出问题实现根本性好转。
同时,我市将建立河长制专题数据库,形成河湖管理一张图、信息统计一套表、任务流转一根轴、目标考核一张网、分析决策一键式,实现河道信息随时查、通知公告早知道、日常事务掌上办、巡查上报图文化、会商协同系统化、投诉曝光及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