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7年江苏省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今年,江苏实施区域有39个县(市、区),包括丰县、沛县、洪泽区、涟水县、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等。
考生具备以下条件可以填报: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今年参与实施的高校中,有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其他自主招生高校23所以及包括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12所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相关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
高校专项计划
江苏省39个县(市、区)具体名单:
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区、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县、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报考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30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省教育考试院下载相关考生信息,由有关县(市、区)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初审并公示; 5月20日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申请材料审核,确定参加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公示;高考后、成绩公布前,高校进行考核,6月22日前,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并公示;7月20日前,高校公示已录取考生名单。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和拟报考高校网站,查阅招生简章,了解报考具体时间、办法和要求。考生的考核录取管理工作参照自主招生办法执行。
(来源:新华日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荔枝新闻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