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构建上市后备企业数据库。初步构建“上市公司、报会待审公司、后备企业”三级上市企业梯队格局,建设完善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拟上市企业备案培育系统,建立省、市两级工作联系机制。
二是积极开展企业发行债券和上市业务辅导。省各有关部门联合境内外主要交易所、银行间市场每年开展多次上市挂牌、发行债券辅导活动,推动“太湖金谷”成为“新三板”首家委托服务机构,加大对我省优质企业上市和挂牌“新三板”的培育力度。
三是加快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推动江苏股权交易中心设立“科技创新板”、首批授牌企业115家,推出“专精特新板”、首批授牌企业100家。2016年江苏股权交易中心新增挂牌企业764家、累计达1149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