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2017年07月22日 15:20:39 | 来源:宿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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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

  受副热带高压增强北抬影响,7月19日起我市已连续3天出现35℃以上的高温天气,其中21日泗洪最高气温达37℃。根据市气象台预报,未来一周我市晴热高温天气将继续维持,最高气温可达37-38℃,可能会造成灾害。江苏省气象局于21日17时提升重大气象灾害(高温)Ⅳ级为Ⅲ级应急响应。按照《宿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7月22日8时30分起,启动我市气象灾害(高温)Ⅳ级应急响应,各县(区)、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及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立即进入Ⅳ级应急响应状态。请相关地区和部门按照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各项防暑降温工作。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了解高温影响,开展综合分析评估。

  电力部门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加强电力调配,落实保障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加强电力设备巡查养护,及时排查电力故障。

  水利部门做好用水安排,保障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降温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爆胎等引发交通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食物中毒事件。

  农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减少对农业、林业、畜牧、水产养殖业带来的不利影响。

  林业部门加强监控,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相关应急处置部门和抢险单位随时准备启动抢险应急方案。

  宿迁市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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