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网站获悉,根据近日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批复,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7所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根据规定,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学分制收费是指按学生修读的学分数计收学费的教育收费管理制度。学分制收费包括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专业学费按学习年限每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数收取。根据三部门的批复,同意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等7所学校,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对新入学的学生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未实行学分制的原在册学生的收费管理仍按原规定执行。
据悉,这次学分制收费的7所学校包括: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南通理工学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滨江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审学院、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正德职业技术学院。批复明确,各有关学校调整课时和学分时,相应的学分制收费标准调整应按规定履行备案手续。要完善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学分制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保证学分制收费工作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