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王者荣耀”也会侵权?《琅琊榜》《花千骨》这些网络文学版权是怎么做成大IP的?9月16日,以“创新·保护·共享”为主题的2017江苏(南京)版权贸易博览会组织了9场专业论坛。版权可不是大家想象中的高大上的专业著作,记者了解到,版权创作和运用无处不在。尤其是在互联网领域,网络直播中的侵权问题、网络文学的版权运用,都是大家最关心的。
网络直播
网络直播带来很多版权问题
“英雄联盟比赛,官方正在直播,但是你也在现场用自己的手机直播,可能就侵权了。”“电影上映,你去看电影,一边看一边用手机直播,也可能侵犯版权。”“很多网红在直播中,对歌曲改编、翻唱,这些也可能侵权。”……论坛上,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院法律硕士马乐乐告诉记者,随着网络直播的兴起,里面涉及的版权纠纷也非常多。“比如,大家都知道《一人我饮酒醉》这首歌,这是MC高迪演唱的说唱歌曲,但是火起来却是因为网红在直播中的演唱。这样一来,这首歌就产生了网络直播领域的版权问题。”马乐乐表示,还有很多平台没有经过影视作品著作权人的许可,也没有支付报酬,就将影视作品投放在网络直播平台,引发的版权纠纷也很多。
那这些纠纷,到底构不构成版权侵权?马乐乐解释,目前争议很多。“现在也有一些起诉案例。比如2017年4月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起诉花椒直播,认为他们的主播使用了大量音乐,损害了音著协所代表的国内外词曲作者的权益。”对此,马乐乐表示,网络直播带来的著作权问题,主要还是看影响和商业性。“比如,你私下翻唱歌曲,肯定不会侵犯著作权。但是你在直播平台上,你的影响范围很广,而且有人给你送礼物,形成了商业性,那就可能侵权了。”
对于网络直播中的侵权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巡视员、审判专家宋健表示,全国人大执法检查报告也曾提出相关意见,“网络游戏画面、综艺节目模式、体育赛事直播、聚合链接等新型疑难案件尚未形成统一的裁判标准。”
宋健
宋健解释,所谓的没有统一裁判标准,是指到底适用于哪一种法律来保护,是适用于版权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中有一个合理使用机制,所有商业性直播都是要盈利的,那肯定就构成侵权。”
南京大学教授左健也表示,这是一个新兴的内容。“网络直播是这两年才火爆起来的,直播的内容还有些粗制滥造,版权保护这块纠纷也很多。”左健表示,游戏画面、音乐、文字等版权产品在网络直播中的使用,都是版权问题。除了网络直播,还有网络文学、搜索引擎服务、网盘服务等互联网领域的版权保护。
左健
网络文学
套路式网文忽视了优质版权的长远收益
《鬼吹灯》《琅琊榜》《花千骨》……这些爆红的电视剧你们肯定都很熟悉。但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这些电视剧其实都是改编自网络文学。有数据统计,早在2012年,网络小说数量就超过了五千万部,2016年更是爆发式的一年,截至今日,总数已经过亿。但是在这些作品中,被成功改编的并不多。“我们现在看到的优质改编作品,例如《琅琊榜》等都是5—10年前的网络文学作品。”南京分布文化董事长蒋钢说,与现在同质化严重的网络文学相比,当时的作品更多的是为自己而写,而不是一味迎合读者,因此更具改编价值。
“目前,大多数网文风格单一,齐刷刷的小白文,女频大多为总裁甜宠,男频大多为逆袭故事。”蒋钢说,这种套路式写法确实可以迎合一部分读者,带来非常快的收益,但却忽视了优质版权可以给作者带来的长远收益。如今,版权产业发展正盛,潜力巨大,但具有核心版权价值的作品一定是以内容为王。“这就需要我们的作者自己做出一点改变,多一些耐心与自信。”
衍生产业潜力巨大,可能超越数字阅读
说到网络文学版权你会想到什么,付费阅读?还是延伸周边?记者了解到,对于网络文学版权而言,可以分为电子版权与非电子版权两个方面。
其中,电子版权主要是文学作品电子版本的应用,比如电子文字版本,主要通过收费与免费的方式进行运营。而非电子版权则主要以影视、游戏改编权为主要运营方式,就是我们常见的将网络文学改编成影视、游戏、动漫作品。除此之外,非电子版权还有其衍生权利,即我们常说的周边产品。
“目前,我国网络文学版权营收以电子版权为主。”喵星人文化创始人杨红艳说,这与近些年来读者版权意识增强密不可分,大家渐渐抛弃在盗版网站上获取资源的习惯,开始愿意为知识付费。这说明我国网络文学版权营收正处于一种繁盛的状态,但另一方面却显示了我国在非电子版权及其衍生版权营收领域的不足。
其实,非电子版权及其衍生版权发展空间巨大。国外在这一方面已经走向成熟,以《哈利·波特》为例,整个版权产业链价值超过220亿美元,包括主题公园和相关饮食、服饰、玩具、旅游等产业收入。
相比之下,国内还处于初期阶段,像《花千骨》播出后玩具糖宝的热卖,以及阿里影业对电影版《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衍生品销售授权应该是比较大的规模了。酒有“桃花醉”、首饰以桃花为主题,还有女鞋等产品,涉及面极广,成交额数量巨大。“未来非电子版权及其衍生版权将会在营销收入中占得更大的比重,甚至会超过电子版权,而这,也是我们应该争取的方向。”杨红艳说。
版权保护
为防盗版 在每本书后面都印上了手印
盗版横行,很多人吐槽维权难。在“万众创新背景下的版权保护与授权模式研讨会”上,版画《私想者》系列作者刘春杰分享了自己的维权经历。“我的作品曾经被两次大规模侵权,维权成本太高了。”2010年,他的作品被浙江某文具公司侵权,2011年侵权方败诉,公开道歉并赔偿十五万元经济损失,成为当年“南京十大知识产权案之一”。2015年被某出版社侵权,最终出版社致函道歉,赔付八万元经济损失。
刘春杰的私想系列文创产品
“当时我要打官司,好多人劝我算了,连家里人都劝我。我觉得这就好比是,在路上被人非礼了,旁边人还让算了。如果你非要讨回公道,还有人说你是借这个炒作,想要火。”
刘春杰表示,当时的维权之路走得很难,维权成功后,自己也长了个心眼。“现在作品上有作者名字都不行,万一人家说,有那么多人叫刘春杰,你怎么证明自己就是那个作者刘春杰。”他表示,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他在每一本书后面都印上了手印。“叫刘春杰的有无数个,但是手印只有我这一个。”
现在,刘春杰将自己的作品正式授权给文化公司,做文具用品开发生产,获得了另一种盈利模式。
版权保护的方法不止司法诉讼一种
对于大量盗版,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教授马晓燕表示,很多人不重视版权也是一个原因。“很多著作权的权利人是自然人,他们自己都不知道要维权。有些人为了把自己的作品传播出去,稀里糊涂授权给别人,然后被侵权了都不知道。”
马晓燕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马晓燕告诉记者,版权保护的模式有很多种,司法诉讼只是其中一种。“很多人吐槽版权维权成本高、耗时长,其实企业和个人需要有版权布局的意识。比如,在版权创作过程中,就收集证据。即使被人侵权了,也可以通过媒体、律师公布,对侵权人形成压力,达成和解。”
此外,她提出,版权授权也要格外注意。“版权创作,最终是为了传播,形成效益。所以必然涉及授权问题,那权利人一定要搞清楚授权模式,是直接买断,还是部分授权,要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
(来源:现代快报 编辑:张闻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