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晚上,苏州稻香村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当天18点,他们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拿到《民事裁定书》,裁定解除了该院在9月22日作出的“停止北京苏稻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和苏州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在几大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稻香村’字样的产品”的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即使“北稻”申请复议也不影响其在电商平台的销售行为。
苏州稻香村有关人士认为,苏州稻香村是第30类糕点“稻香村”商标的唯一持有者,现持有的“稻香村”商标在1982年申请并被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2013年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苏州稻香村曾两次授权北京稻香村在糕点上使用“稻香村”商标,双方签订了商标许可合同,并在国家商标局备案。据该人士介绍,苏州稻香村目前在天猫、京东等自营平台,已连续4年名列中式糕点行业销售第一位。9月22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相关裁定作出后,部分产品被强制下架。苏州稻香村立即启动复议措施,请求撤销行为保全裁定,同时向法院提供6000万元作为反担保。目前稻香村正在和天猫等电商平台紧急磋商,争取尽快恢复销售。
(来源:苏州日报,编辑:苏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