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证照费、考试费等等,这些都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政策合不合理,是否科学可操作,这些只有在实践中才能检验和完善。记者28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近日我省出台《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评估办法》,规定7类收费政策出台后必须“回头看”,实施动态管理,新办法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被列为评估对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主要包括7大类:实施时间五年以上的;对经济社会有重大影响的;涉及面较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的;矛盾集中、社会负面影响较大的;引发严重收费违法行为的;根据年度计划或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拟进行调整的;价格、财政部门认为有必要实施评估的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等等。
已经出台的收费政策能否得到普遍遵守和执行,是否实现预期目的,实施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是否高效、便民,以及是否引发了新问题等都将成为评估重点。评估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消费者、收费单位以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参加,必要时还将邀请新闻媒体旁听评估会。据悉,评估结论及建议将作为价格、财政部门修改或者废止相关政策、完善配套制度和改进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交汇点 编辑:陆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