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 如皋将设41处“电子警察”点位抓拍违章行为

2017年10月05日 07:33:38 | 来源:南通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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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有南通人,开车上路,特别是双节期间开车上路,你最担心什么? 堵车?交通事故?车辆故障?全都没毛病! 不过估计还得加一项:违!法!罚!单!

  干货收好!交警蜀黍提前剧透:如皋将新增41处点位、 96台“电子警察”,抓拍驾驶人不系安全带、开车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

  △ 南通交警支队官网截图

  关于启用X303线、X206线等路段 41套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持道路畅通、安全、有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保证交通执法工作的公开公正、体现人性化管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05号)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现将如皋市境内X303线、X206线等路段启用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予以公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这41处新增的监控点位在哪?

  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标准是什么?

  1、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50元罚款、不记分。 2、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行为处5元罚款,不记分。

  违法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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