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荷塘区戴家岭新屋湾小区的许先生拨打晚报新闻热线反映:我们小区的房子是楼梯房,现在一业主正给自家同一单元从上而下的5套房装电梯,把楼板都打穿了,且噪音太大,很扰民。
业主自建的电梯井(记者姚时美 摄)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现场看到,该小区是一个开放式的小区,只有3栋房子。正在建电梯的,是2栋一业主。目前,施工人员正在建电梯井,从1楼一直通往5楼。电梯井位于房子内部,和其他楼道并不相通。
据一些居民介绍,这里是安置房小区,由于电梯从1楼一直通往5楼,施工人员把楼板都打穿了,“我们担心这会对整栋房子的结构产生影响。此外,施工时产生噪音扰民,但小区没有物业,也没人管。”
随后,记者又找到了现场施工的工人。据他们介绍,业主姓刘,整个单元1楼至5楼左边的房子都是他家的。为了方便,他就计划在自家从上而下的5套房内建电梯,从1楼一直通往5楼。对于该业主的联系方式和具体姓名,工人们表示不知情。
记者从市规划局了解到,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禁止私人安装电梯自用,“只要手续齐全,是允许建的,需要取得国土、规划等部门许可,办理报建手续。”
由于未能联系上业主本人,记者无法核实电梯建设的手续办理情况,将继续关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