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近日发布《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南京创业再添一系列利好。
《意见》给创业者拓宽了创业融资渠道,将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至所有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者,个人贷款额度最高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延至3年。而且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的创业项目不再区分微利和非微利,对符合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创业贷款据实贴息。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到南京市中职院校,符合规定条件的免除反担保要求。
《意见》中对创业场地也予以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初创实体,入驻政府举办或认定创业载体的,提供30平方米以内的免费场地或给予租金补贴;租用经营场地创业的,给予每月不超过800元的创业场租补贴;利用自有房产创业的,给予每月300元的基本运营综合补贴。
对青年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在南京实现首次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4000元的创业成功奖励。初创企业吸纳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补贴。(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浦沫瀚 陈振宇 杨尔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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