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月4日),江苏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发布检务公开年度报告。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检务公开,是党中央的重要决策部署,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待。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把深化检务公开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途径,2017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全省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制定出台《江苏检察机关检务公开评价指标(试行)》,并以此为抓手,推动全省检察机关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提升公开效果,构建了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微博、今日头条号等多渠道公开平台,粉丝量达11万,实现了各类检察信息公开的多样化、常态化、实时化。
2017年7月,省检察院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了《江苏检察机关检务公开评价指标(试行)》。在指标设置上,共分司法办案、检察服务、司法管理、综合信息4个一级指标和21个二级指标。在评价内容上,重点在于法律文书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发布、典型案例发布、类案数据公开、新闻发布等司法办案活动的公开。
江苏检察门户网站集群是全省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主渠道,目前已发布各类检察信息12.2万余条。为此,省检察院主要依托江苏检察门户网站集群,对13个设区市检察院检务公开工作进行测评。各设区市检察院应用评价指标,对所属基层院检务公开工作开展测评。 2017年12月15日,省检察院组织对各设区市检察院检务公开情况进行集中统一测评。测评结果显示,省检察院检务公开评价指标在各地得到了较好落实,4个一级指标、21个二级指标在绝大多数地区已经公开到位,总体上无明显的缺漏项目。各设区市检察院测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其中连云港、南通、盐城、泰州、常州、镇江等市检察院的测评得分都在97分以上。
法律文书公开已成为常态。2017年1-11月,全省各级检察院依法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检察环节终结性法律文书64000余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展。各地在依法开展职务犯罪案件信息八项公开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公开重大、敏感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等相关案件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在全国率先开展法律文书链接式公开。省检察院在推进检务公开中,鼓励、引导各地积极探索建立以案件为主体,对公、检、法等环节的法律文书,实行链接式全面、完整公开。推进类案数据公开。
省检察院实行主要司法办案数据季度公开制度后,各市院积极跟进,均及时在检察门户网站公开了2017年前三季度或1-10月的刑事、民行、执检、控申等主要办案数据,回应社会关切。刑事申诉公开审查积极推进。以往各级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办理情况鲜有公开,2017年以来,13个设区市检察院均加大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公开答复工作力度,各地已对16件刑事申诉案件审查办理情况予以公开。
泰州、无锡、扬州、宿迁、淮安、徐州等市检察院在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公开相关刑事申诉案件第三方参与听证、审查、答复等情况。2017年7月,南通市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部分全国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以及高检院和全国各地检察人员50余人到现场进行观摩。检察机关及时对审查听证情况进行公开,申诉人表示,“这次听证会,对我们申诉人给予了充分的尊重,让我们能够充分阐述申诉理由,我们申诉人切实体会到申诉权是有保障的。”
各地勇于亮“家底”,对2017年度检察工作财政预算、2016年度决算执行情况,主动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三公”经费问题,主动公开2017年上半年“三公”经费使用及与去年同比情况,用看得见的下降数据反映检察机关反“四风”的成效。南京市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公务接待费用为1.42万元,与去年同比下降89.8%;盐城市检察院2017年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3.8万元,与去年同比下降63%。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 记者/沈检轩 编辑/李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