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不少人做起了代购生意,替有需求的消费者去购买国外的化妆品、衣服、食物等等,从中赚取差价。但是,不是什么东西都能代购的,比如药品。
根据线索,今年1月底,南京秦淮警方对市民杨某家中进行了突击检查。
嫌疑人杨某:“韩国药妆就是起到帮助身上哪边有人口腔溃疡、上火、起泡来使用。”
民警:“你的库存量还蛮大的。”
嫌疑人杨某:“还好吧。”
民警:“除了这个还做什么?”
嫌疑人杨某:“一些小膏药啊。”
此前,杨某夫妇在网上开了一家网店,主要从事代购药品的生意。杨某表示,这些药品都是来自于韩国的药房,而问题就出在这些代购的药品上。
民警:“药监部门已经鉴定过,认定这个是假药,我们要暂扣的。”
嫌疑人杨某:“怎么会是假的东西的?”
民警:“药监局是专业的,进入中国的药品要经过注册的,没有注册的都按假药论处。涉及到药你不能做。”
嫌疑人杨某:“我看他们那边推荐都很好的,我就拿回来销一销。”
民警:“也不是好了你都能做。”
南京秦淮公安分局止马营派出所民警徐云鹏:“药品如果有我国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号,可以认定药是无害的,可以认定为真药。如果没有我们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号,一般来讲就会被认定为假药。”
办案民警在现场搜查到假药1000多支,涉及到治疗口腔溃疡、舒缓疲劳、扭伤的药品,目前查实的涉案金额达18万元。此后,警方顺藤摸瓜,在3月8日又抓获了为杨某提供货物的人员。
嫌疑人王某:“有腿疼的,贴的膏药挺好用的,有人说帮忙给带一点。比如买了这个药是13元一盒,我给带的人加一元,就是14元一盒。”
民警:“你卖给商户杨某15元一盒。。”
目前,杨某夫妇以及王某等人,因为涉嫌生产销售假药,已经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法律人士提醒,我们在出国游玩的时候,带回来一些药品自己使用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不能有销售盈利的行为。
江苏苏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吴波:“带回来自己用,当然是没有任何问题。只要符合海关的入关相关规定都可以,如果你销售药品必须要有许可的方式,并且药品必须经过国家药监局的批准,这些(代购)肯定是没有的,这就构成了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
此外,根据海关要求,市民出境携带药品的,如果是自用,必须在合理数量范围内;如果药品数量过多,或者为他人、亲人捎带的,就需要出示医生处方,由海关方面核实,否则,就可能被没收或者处罚。
(来源:融媒体新闻中心/汪舒 编辑/秀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