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60岁以上老人有福了,今年一大波福利和你息息相关

2018年03月22日 11:31:59 | 来源:无线徐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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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江苏发布了一大波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涉及老年人养、居、医、学、娱等多个方面。为了让老年人切实得到便利服务,近期,咱徐州市也全面下达了2018年全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任务。

  具体有哪些养老服务项目呢?您可得仔细瞧好喽!

  一、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如何划定?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的年龄起点标准是60周岁。凡是年满60周岁的中国公民都属于老年人。

  截至2016年底,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经达到188.48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8.1%。也就是说,每5个徐州人中,就有一个老年人。

  二、老年人养老方式有几类?我市在发展养老服务上将采取哪些措施?

  2018年,全市将重点打造100个标准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主城区设立7个老年中央厨房、服务覆盖50个社区老年助餐点。

  社区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进一步融合,将机构内的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化服务延伸到周边社区有需求的老年人;通过在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内嵌入“健康小屋”(或开设全科医生工作室),就近就便为居家老人提供家庭病床、健康检查、康复护理等健康养老服务。

  三、如何让老年人更好地享受医疗卫生服务?

  凡是在社区居住半年以上的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无论户籍或非户籍人口,都能在居住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每年享受一次免费健康管理服务。

  对行动不便的居家老年人,可通过与家庭医生签约,享受健康管理和康复护理等上门服务,符合规定的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养护院、敬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服务机构都要为机构内老年人提供更加完善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到2020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有1所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全省护理院达到200所以上;每个设区市至少建立1-2所安宁疗护中心或具有安宁疗护功能的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开设老年人挂号、就医等绿色通道。对符合异地转诊规定的老年人,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就医时按参保地政策直接结算。

  四、在为老年人减轻长期医疗护理负担上有何探索?

  江苏省从2016年开始,在徐州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长期处于失能状态的参保人群为保障对象,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等所需费用。

  对参保的长期失能老年人,经评估,护理需求达到相应等级的,由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提供相关护理服务,并按规定报销护理费用。在积极稳妥试点基础上,全省将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五、老年人可以享受哪些优待政策?

  1、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失独老年人发放养老护理、服务补贴

  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能老年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

  低保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对象中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的失独老年人,按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的标准给予护理、服务补贴。

  养老护理或服务补贴既可以通过现金形式发放,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上门服务的方式提供。

  2、保障高龄、特殊困难等重点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服务

  对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对患病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医疗救助;

  对享受低保的7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增发不低于低保标准10%的保障金。

  六、政府在推动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将实施哪些措施?

  60周岁以上老年人持优待证、居民身份证或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件,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公园、公共文化场馆;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免费进入政府投资建设和管理的旅游景点,免费乘坐城市交通工具,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半价优惠。外地老年人与当地老年人同等享受上述优待。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可自愿随子女迁移户口,享受迁入地基本公共服务。农村老年人不承担兴办公益事业的筹劳义务。

  七、政府在推动老有所学、老有索科上将实施哪些措施?

  为老年人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积极创造条件。在乡镇(街道)单独举办或依托县(市、区)老年大学,设置老年大学或教学点,方便老年人就近学习,对贫困老年人进入老年大学(学校)学习的费用给予减免。兴办老年电视(互联网)大学,各类院校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非学历和学历课程。有条件的公共图书馆开设老年阅览区域,提供大字阅读设备、触屏读报系统等。

  关心关爱老年人。建立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组织,定期对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失智和失独等重点老年人群开展心理咨询、辅导。相关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每年面向老年人及其亲属开设一定学时的老年人护理、保健课程或开展专项技能培训。乡镇(街道)、村(社区)要为老年人提供安全适宜、相对固定的室内外活动场所。2018年,全省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新建400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八、老年人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老年人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济困难的老年人,为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养老金、低保金、医疗费等向法院起诉,可按规定免收、减收或者缓收诉讼费用。

  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优先予以提供,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度放宽申请标准和受案范围。主张合法权益有困难的,老年人所在的乡镇(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提供帮助。

  除上述渠道外,老年人还可以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反映诉求,寻求帮助。

(来源:徐州发布  编辑:杨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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