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赞!到2021年底,扬州将建设116个颐养社区,还有这些好消息等着您…

2018年03月30日 10:47:53 | 来源:扬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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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扬州市民政局获悉,近日扬州市举行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会上听取了扬州市政府关于贯彻《切实加强颐养社区建设决议》的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2018年度实施计划(以下简称《计划》)的汇报。据介绍,按照“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标准,扬州市将用四年时间,到2021年底,全市建设116个颐养社区,市区主城区示范性颐养社区建成率不低于社区总数的50%。

  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15.91万人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自1986年步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近年来以每年1个多的百分点速度递增,截至2017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115.91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25.20%。据预测,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比例将达27%,到2030年这一比例将超过30%。这意味着,老龄化形势非常严峻,养老任务极为艰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刻不容缓。

  按照老龄工作“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扬州市90%的老年人通过社会化服务实行家庭自助养老,6%的老年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实行社区帮扶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实行照护养老。相对于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具有成本低、受益面广、服务方式灵活等诸多优点。制定《方案》《计划》旨在全面提升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和“颐养天年”的美好生活愿望,也是对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实现美好愿望的及时回应。

  此外,居家养老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在扬州市居家养老服务领域,不平衡和不充分的问题同样存在,比如,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资金投入较少,服务设施短缺,服务内容和服务能力不足,服务人才匮乏,供需矛盾突出。高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医疗、护理等问题更加凸显。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方案》《计划》的有效落实,尽快补齐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全面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夯实居家养老服务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地位。

  到2021年底,全市建设116个颐养社区

  按照“环境优美、居住舒适、设施齐全、服务完善、文明和谐”的标准,用四年时间,到2021年底,全市建设116个颐养社区,市区主城区示范性颐养社区建成率不低于社区总数的50%,全市示范性颐养社区建成率不低于城市社区总数的30%。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短板基本补齐,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主要任务有五个方面

  

  一是完善颐养服务设施环境,包含新建街道日间照料中心11个、街道中央厨房10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8个、老年人助餐点建设137个,中央厨房推行老年人助餐服务一卡通。

  二是提升社区颐养服务水平方面,构建方便、快捷和体贴的社区照料体系,包含出台社区养老服务“五个清单”、构建社区综合为老服务工作平台、完善社区居家生活照护服务、完善社区居家支持和邻里互助服务、推动政府购买服务、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开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制度等9项具体任务。

  三是推进社区医养结合,开展为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和咨询、慢性病管理等社区卫生服务等服务;加强护理院(康复医院)建设,到2021年市及各县(市、区)、功能区建有1所以上护理院或康复医院,各乡镇(街道)建有1所以上具有居家照护功能的社区护理室,50%的城市社区设立适合老年人的康复场所;2020年前,启动实施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是完善颐养文化环境,包含加快老年大学或学校建设、加强老年文化活动场所建设、积极开展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倡导“积极养老”理念、弘扬“孝道”文化5项任务,到2021年,各县(市、区)要建有老年大学和综合性的老年活动中心,乡镇(街道)老年文化活动中心和社区老年文化活动室实现100%覆盖。

  五是完善颐养居住环境,包含研究制定适老化改造标准、推进社区公共区域适老化改造、推进住宅内部适老化改造3项任务。

  今年扬州市将建设21个颐养示范社区

  另悉,今年,扬州市将建设21个颐养示范社区(宝应县2个、高邮市2个、仪征市2个、江都区3个、邗江区4个、广陵区4个、开发区2个、景区2个)。

  主要任务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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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街道日间照料中心3个、街道中央厨房4个、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5个、137个老年人助餐点,中央厨房推行老年人助餐服务一卡通。

  二是提升社区颐养服务水平,①每个试点社区梳理社区老年人需求、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组织队伍、政策机制的“五个清单”。②完善社区居家生活照料服务。③完善社区居家支持和邻里互助服务。④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引进或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组织不少于10家,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少于21个、中央厨房不少于8个、街道日间照料中心不少于6个。⑤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护理以及家庭照护者专业培训200名;试点社区至少配备1个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专职从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三推进社区医养结合。①开展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68%。⑵加强护理院(康复医院)建设。到年底,全市建有6所护理院或康复医院、20个乡镇(街道)护理室、40个社区老年人康复场所。③开展失能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研、论证工作。

  四是完善颐养文化环境。①完善老年人学习教育活动等场所。到年底,全市建有县(区)级老年活动中心6个、乡镇(街道)老年活动中心20个、社区老年活动室100个。②实施老年精神关爱项目30个,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文体娱乐、心理健康、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③倡导“积极养老”理念,鼓励老年人参与治安管理、纠纷调解、环境保护等社区治理活动。④弘扬“孝道”文化,定期开展孝道文化践行和家风家训传承活动、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是推进社区居家适老环境建设。①制定全市统一的老小区适老化改造标准。②对老年人住宅实施适老化改造。③对老年人居住的公共区域实施适老化改造。各县(市、区)、功能区选择1个既有小区启动实施已建成的多层住宅楼房加装电梯工作。
     
(来源:扬州发布 编辑/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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