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朋友圈里辱骂警察,就是为了逞一时之快,结果罚款又被抓,到底值不值?事情是这样的:
4月4日,安徽蒙城公安局南关派出所内,辖区居民任某某父亲在对任某某教育其处理好与婆家关系时行为过激,打了女儿任某某几巴掌。
任某某便要求警方处理其父亲,之后民警对其父女进行劝解。
然而他们回到家之后又争吵起来,任某某认为民警处置无果,没能达到教育其父亲的过激行为,故在微信好友圈发侮辱民警的信息。
4月5日,岳坊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任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内发布“蒙城民警都是一帮没用的废物”语言,扰乱社会秩序、涉嫌寻衅滋事。
蒙城警方依据《中华人民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决定。
因其已怀孕,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其不执行行政拘留。
对其违法行为,任某某很是后悔,并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