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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简单的谎言,换来上百万的不义之财,也带来了十年的牢狱之灾。今天(5月7日),吴江区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张某因犯诈骗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期间,被告人张某谎称有渠道可以帮助他人在《首都体育学院院报》、《南京体育学院院报》、《成都体育学院院报》发表论文,需要提前支付论文发表费用1至4万元不等为由,先后多次骗取被害人王某汇出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8.5万元。
原来,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王某是在一个QQ群里相识的网友。张某虽然不到十八周岁,但辍学后的他找到了一份刊物推广的工作,如果有人想在刊物上发表文章,就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好景不长,张某做了没多久便离开了杂志社。2016年9月,张某囊中羞涩,就想骗点钱来花花。他知道,想在《首都体育学院学报》和《南京体育学院学报》这两个刊物上发表文章的人很多,就想到了以可在这两个刊物上发文章为手段来骗钱。张某知道网友王某现在在某大学读研究生,可能有这方面的需要,就在QQ上和王某说可以在这两个刊物上发表文章,问其有没有认识的人需要。过了没多久,王某在QQ上和张某说,有个同学想要在这两个刊物上发表文章,张某遂谎称每篇文章三万元,先交一万元定金。过了几天,王某就将一万元打到张某的银行卡上。收到定金后,张某谎称已经帮王某安排了,让王某等消息,实际上张某与这两家杂志没有任务关系,也没有能力安排发表论文。后来王某又陆续和张某联系很多次,说有同学、老师都想在这两个期刊上发文章,张某全部都答应下来,每次都会先收钱,就这样一直持续到2017年的6、7月份。当时张某已经骗不下去了,因为收了这么多钱,过了这么久,而文章一篇也没有发表。张某感觉瞒不下去了,就又骗王某说文章发不上去,刊物一方在退款,但还没有退下来,接着张某陆续退还给王某11万元,而其他骗来的钱都被张某挥霍。到2017年8月,王某一直在催张某退款的事,张某实在骗不下去了,就和王某说了实话,并到公安机关自首。
庭审中,张某提及自己犯罪的经过时,称自己开始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理,没想到钱来得那么容易,后来抵不住金钱的诱惑,渐渐地诈骗金额达到了百万之巨。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市民,任何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的钱财,都将付出相应的代价。同时,市民在学习中也应当摈弃“托关系”、“走后门”的错误思想,应当凭着真才实学撰写并发表论文,不给任何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来源:引力播 编辑/童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