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专稿(小编/芦苇酱)
昨天,你们在微博上一定也看到了这条新闻:
2018年6月2日,在泰国与马来西亚边界运河内,奄奄一息的幼年领航鲸被发现
“又一鲸鱼因塑料污染死亡:胃中有80只塑料袋”:6月初,在泰国南部沿海,一只幼年的领航鲸因海洋塑料污染,吞下80个塑料袋后死亡;泰国国家海洋与沿海资源部表示,解剖幼鲸后发现,其胃里的塑料袋重达8公斤。
解刨后发现,死亡的领航鲸胃内有80个塑料袋
“塑料袋”曾经被视为 20 世纪“最伟大”的发明,然而因其不可降解对环境造成的巨大污染和破坏,它已经成为 20 世纪“最糟糕”的发明之一。
塑料制品分解需消耗时间
据中新网官微公布,目前,在全球范围内,每年塑料袋消耗数量约为5000亿个,每分钟卖出塑料瓶约100万个;全球生产的塑料中只有9%能得到回收利用,余下约55亿吨则被填埋或随意丢弃在自然环境中,进入动物食物链;每年约有1000至2000万吨塑料垃圾流入海洋,占海洋垃圾的85%。
最可怕的是,塑料垃圾产生的微塑料危害却能持续数百年,英国《每日邮报》曾援引数据称:如果一个人每天进食海鲜,则可能每年吞下多达1.1万个塑料微粒。
微塑料来源、分布及生态影响示意图
为了应对塑料污染的威胁,2018年在印度举行的“世界环境日”纪念活动以“Beat Plastic Pollution”(即“塑战速决”)为主题,呼吁世界,齐心协力对抗一次性塑料污染问题。
从20世纪60年代以来,全球范围内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日益严重,环境问题和环境保护逐渐为国际社会所关注。1972年6月5日,联合国举行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通过了著名的《人类环境宣言》及保护全球环境的“行动计划”,提出了“为了这一代和将来世世代代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口号,并将每年6月5日定为“世界环境日”。
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举行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
目前,为了减少一次性塑料污染的问题,全球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塑料袋的使用做出了规定,其中包括禁用、部分禁用和限制性使用三种政策。一起来看看各国的“限塑令”:
中国:十年“限塑”效果渐微
2007年1 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俗称“限塑令” ),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2011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称,将考虑将书店、药店等纳入禁塑范围。政策刚出台时,一度效果明显,塑料购物袋使用量骤减六七成。然而10年过去了,“限塑令”效果渐微。
日本:塑料袋人均年使用量依然“居高不下”
在日本,多年来一直呼吁要减少塑料袋的使用,主要方式有以下三种:一、对于不要求使用塑料袋的顾客赠予积分;二、对塑料袋进行收费;三、结账时给予现金奖励,金额即为塑料袋的价格。但是,在实际执行中,对塑料袋实行收费的商家只有不到30%,因此每年日本塑料袋使用量依然“居高不下”。2006年3月10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容器包装循环法》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超市要制定削减发放塑料袋的目标,并定期向有关部门上报削减成果,对容器包装材料一年超过50吨的超市、便利店等零售店,政府环境大臣有权命令削减计划执行,必要时处以50万日元以下罚款。
澳大利亚:各州“限塑令”政策不一
澳大利亚各州“限塑令”不太一样,比较明显的特点是最初开始推行的州往往是人口较少的州,之后政策逐渐向人口多的州推进。澳大利亚“限塑令”规定:任何超市和餐饮行业都不能使用普通塑料袋,销售商应当鼓励消费者使用环保袋或者付费购买可降解的塑料袋。任何被发现向消费者提供普通塑料袋的店员将被罚款315澳币,而商家将会被罚款5000澳币,约合25000元人民币。在限塑或者禁塑力度上,澳大利亚实行“限塑令”的州都能够做到令行禁止。总体上看,“限塑”效果显著。
德国:即将出台《塑料袋法》
2016年,德国零售业协会要求其会员实施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以减少塑料袋的使用量。2018年,德国将出台专门的《塑料袋法》,进一步规范和控制塑料袋以及相关塑料制品的使用。目前,德国各大超市以及中小零售商会向顾客提供纸质购物袋以及多次使用的针织物购物袋,这一举措得到广大消费者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塑料袋的使用量在不断降低。同时,德国实施非常严格的垃圾分类环保政策,当地环卫机构会定期开着专门的垃圾回收车逐个清理回收。
美国:自带购物袋可抵税
2007年,美国旧金山市议会通过法案,要求大型超市等零售场所禁用塑料袋,并规定各大超市要在6个月内全部撤掉现在使用的塑料袋,连锁药店等则有1年的过渡期。2008年1月10日,纽约市议会通过法案,要求各大商场和连锁店回收和循环利用向购物者提供的塑料袋。目前,在美国,如果顾客自带购物袋,在收银台结账时,可得到5美分的优惠,这一优惠会明确地列在购物小票上。消费者保存收据,可在年底用于抵扣税款。
韩国:购物袋“以旧换新”,重复利用
从1999年2月起,韩国政府开始实行《节约资源与促进资源再利用法》,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求全国各大百货商场和大型超市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和纸质购物袋,而改为收费制。另外,韩国商场会原价“回收”购物袋,顾客也可“以旧换新”购物袋,以促进购物袋的重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印度:乱扔、乱用或乱发塑料袋者可“入刑”
从1998年11月起,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禁用厚度不到20微米的塑料袋,并控制生产这种塑料袋的原料。在该邦乱扔、乱用、乱发塑料袋者,最高可被判5年监禁,并处以10万卢比的罚款。
欧盟:在“禁塑”的前提下,寻找“塑料”替代品
2011年5月,欧盟委员会宣布将就对塑料袋征收特别税和在欧盟全面禁止使用塑料袋等多种方案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以便拿出最终办法。同时,欧盟将在2011年6月至8月,通过互联网,就提高生物降解包装品的认知度和强化包装材料生物降解性能的规定征求普通民众意见。2018年,欧盟提议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用以保护海洋生物。禁用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包括吸管、棉签及餐具。欧盟委员会已让各成员国制定国家计划,减少可出售的一次性食品容器和杯子的数量,并希望到2025年,至少90%的塑料瓶被回收。
看完各国的“限塑令”和“禁塑令”,你们是不是也觉得应该为保护地球做些什么,那么请和小编一起,在平时生活中随身携带可循环使用的购物布袋,尽量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塑料餐具以及其他塑料制品。
最后,小编送给大家一首《Earth Song》,请记得提醒自己要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唯一”!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人民日报、观察者网、中国新闻网、Flipboard红板报、今日头条,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