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下午,《淮安市政府2018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5月初,《市政府2018年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工作意见》印发。《意见》包含了十项重点内容、87条具体改革举措,涵盖了我市经济和社会改革的重要领域。《意见》的主体内容,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对今年改革工作的新要求,涵盖了政府发力的重点领域,形成了2018年政府各部门的具体任务清单。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历史舞台上的“重头戏”,经济体制改革将重点围绕探索性发展、创新性发展、引领性发展,重点推进九个方面改革。
《意见》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权力清单管理,推进“不见面审批”,建成全市统一标准的行政审批综合受理平台,建立全市自然人、法人基础数据库;
推进县区组建行政审批局,实现全市“一枚印章管审批”,加快划转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至市行政审批局;
推动涟水县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实体大厅和网上大厅的深度融合;
推进市场综合监管体制改革,推进县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开展金湖县全镇域和全市重点中心镇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
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
加强涉审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取消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建立职业资格事项动态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县两级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涉企培训考试“不再收费”;
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移,研究制定新一轮市级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推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实施“大部制”改革。
《意见》要求,推进“多规合一”成果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的应用,压缩建设项目审批时限;
建立健全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土地政策体系,推进金湖县农民工返乡创业国家级试点;
推进洪泽区、涟水县、金湖县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深化土地供给侧改革,推动重点乡镇做强做优做特,探索培育供给侧小镇经济发展模式;
优化乡镇布局,淮安区、淮阴区、盱眙县和金湖县完成年度布局优化任务;
高标准推进涟水县高沟镇新一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省级试点。
《意见》要求,进一步优化供给结构和质量,推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拓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范围,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互换并地、入股试点等成果应用形式,在盱眙县探索“标准地”改革;
推动盱眙县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优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功能,推进县级供销社“政事分开、社企分开”,组织开展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等农村改革试点。
《意见》要求,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编制财政中期规划,建立预决算公开常态化机制;
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完善和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各项制度;
推进税收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违法排放税款征缴力度;
创新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建立市级银行机构制造业贷款评价机制,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共担机制;
创新金融产品,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组建地方金融监管局。
《意见》要求,加快国企市场化主体建设,推动政府融资平台实体化转型;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市属企业的二级及以下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市属企业外派监事会(监事)体系;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06
推动要素市场化和强化产权保护
《意见》要求,进一步整合市级专项资金,探索资金改基金模式,设立市重点产业发展基金;
在全市范围探索“亩产论英雄”机制,着力提升土地产出率;
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改革,开展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试点;
出台《淮安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涵盖各种所有制经济的产权保护长效体制机制。
《意见》要求,创新外资项目监管方式,提升外资利用质态;
创新委托招商、网络招商、基金招商等方式,推动省级以上开发区组建投资、建设、金融、人才服务四类集团公司;
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跨境电商监管中心投入运营;
深化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园区整合提升。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推进优势特色产业技术协同创新联盟全覆盖;
推进财政科技扶持资金使用和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改革,完善后补助为主的社会研发引导机制;
建设市级技术交易市场,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
扩大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资金和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规模;
探索开展专利保险试点,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
《意见》要求,落实省“1+3”功能区战略,强化生态红线监管,建设生态红线管控平台;
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
全面实施生态河湖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河长制”,完善“湖长制”;
推动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探索建立园区生态运营中心,开展能源环境数据统计,打造循环低碳经济、产业共生、生态创新促进平台;
制定《生态补偿机制实施办法》,建立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来源:淮安发布 编辑/李子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