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对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进行专题部署,其中《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激励措施,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办法》有什么亮点,如何保障落地见效?我们来了解一下。
《办法》围绕"奖优奖勤",明确了四大鼓励激励举措。提出要选树先进,根据考核结果,每年确定20个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和2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连续三年获第一等次的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单位,在干部选拔使用上优先考虑,确定为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的,或干部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优先提拔使用,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做出重大贡献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使用。在考核奖励方面,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给予奖励,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可给予一定物质奖励;同时明确,建立公务员收入增长机制,并给基层干部更多理解支持,在政策、待遇方面给予倾斜。
那么,激励鼓励干部的主要依据是什么?《办法》提出,要全面推行年度综合考核。着重考核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情况。考核结果确定四个等次。以此教育引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清正廉洁,把干事创业作为政治担当、价值追求、职责使命。
年度综合考核:
考核啥:着重考核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情况。
谁考核: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单位→省里直接考核 对县(市、区,含国家级开发区)→由设区市实施考核
啥结果:确定四个等次,第一等次按照35%的比例划定,其它大部分为第二、第三等次。
四等次是极少数,特殊情况下才会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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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原则:
突出增强政治自觉
教育引导干部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强化"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清正廉洁 干事创业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王尧 史博文 宋婉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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