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盐城的天越来越蓝,水越来越清,空气质量越来越好。
不仅老百姓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也吸引了不少,国家保护动物来“安营扎寨”——
动物们碰上麻烦时,警察蜀黍每次都全力救援,日子久了,不知不觉中,救下的动物品种,相当于一个小型动物园。
6月4日22时40分许
市公安局亭湖分局便仓派出所接群众报警:“在便仓地塘村二组境内发现受伤丹顶鹤一只。”值班副所长刘志阳带领处警人员快速赶赴现场。
到场后民警发现一只身高将近半米的大鸟立在田间,蔫头耷脑,好像生病了,通过大鸟头部特征判断应不属于丹顶鹤,但对所属具体品种亦不清楚。民警在向分局指挥中心汇报情况后,迅速联系相关林业和救助部门对该鸟进行救助。经过沟通,民警将大鸟妥善处理后,驾驶警车快速送至盐城市动物救助站救治。经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该鸟名叫东方白鹳,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工作人员说多亏民警送治及时,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东方白鹳
东方白鹳属于大型涉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常在沼泽、湿地、塘边涉水觅食,主要以小鱼、蛙、昆虫等为食。性宁静而机警,飞行或步行时举止缓慢,休息时常单足站立。
5月20日上午10时许
建湖县公安局沿河派出所值班民警马坚洋带领警辅人员在辖区巡逻行至该镇向阳村一养殖水面时,发现一只体型硕大类似于鹤类的“大鸟”,陷于水塘泥泞中,动弹不得,疑似受伤。民警随即进行救助并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的调查了解,同时与市县林业部门联系,对该鸟物种进行鉴定。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现场鉴定该鸟学名为“东方白鹳”, 目前,该东方白鹳已被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工作人员带回盐城自然保护区作进一步治疗,痊愈后将放回大自然。
4月10日20时许
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新都派出所接到市民报警称,在路边绿化带里发现一只受伤的野鸟,已不能飞翔。随后,民警将受伤的野鸟带回派出所,经初步鉴定,这只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后及时送到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治。
夜鹭
体较粗胖,颈较短;嘴尖细,微向下曲,黑色;胫裸出部分较少,脚和趾黄色;头顶至背黑绿色而具金属光泽;上体余部灰色;下体白色;枕部披有2-3枚长带状白色饰羽,下垂至背上,极为醒目。
除了这些前来“安营扎寨”的国家保护动物,蜀黍在“梳网清格”行动中还发现了它们……
6月12日上午9时许
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黄海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迎宾路某公寓发现一只猴子。民警到现场后,报警人郭某向民警反映,其上午8时许在其租住的公寓门口北侧过道发现该猴子,后蔡某与杨某二人赶至现场,称其二人是该猴子主人,民警将猴子带回所并通过110指挥中心联系动物保护协会,并将报警人与猴子主人带回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
注意,从法律层面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饲养猴类必须取得省级林业部门的《驯养繁殖许可证》,私自饲养即属违法。
3月中旬
市公安局城南新区分局开展“梳网清格”行动的过程中,在市区开元路一处群租房里,发现一只猴子被租住人张某关在笼子里饲养。经鉴定,张某饲养的动物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猕猴。尽管这只雄性猕猴目前的健康状况良好,但其饲养者张某以及其他涉案人员,均已触犯法律。目前,2名涉案人员已被依法批准逮捕,另有2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猕猴
是典型的猕猴属动物,主要特征是尾短,具颊囊。躯体粗壮,它们的前肢与后肢大约同样长,拇指能与其它四指相对,抓握东西灵活,前额低,有一突起的棱。头部呈棕色,背部棕灰或棕黄色,下部橙黄或橙红色,腹面淡灰黄色。
蜀黍救助过的还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鱼娃娃等等。正是有了大家的共同努力,才有了这一次次完美的营救行动。
小编也呼吁大伙儿,爱护小动物,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活环境!
(来源:盐城发布 编辑/童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