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6月28日召开的泰州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即日起,泰州市开始执行《泰州市不动产公证改革实施办法》(下称《办法》)。今后,泰州市民办理不动产公证业务将更加便利,部分公证事项最快3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领证,比法定时限提速5倍。同时,根据《办法》推出的惠企、惠民、惠农收费清单,有四类公证的费用可获得优惠减免。
泰州市司法局副局长张晶介绍,公证机构通过其证明活动,确认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消除各种纠纷隐患和风险,是一种预防性的司法证明服务。我市制定出台《办法》,旨在进一步预防化解产权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不动产这一基本生产生活要素“动”起来,为泰州高质量发展发挥好公证职能作用。
收费更低——四类公证费用有减免
据介绍,此次改革中,泰州市司法部门根据社会需求,拓展不动产公证服务产品。其中,针对企业服务需求,推出了涉及企业不动产的买卖、抵押、租赁、拍卖招标、保全证据等5类公证服务产品;针对居民服务需求,推出了遗嘱、继承、赠与、遗赠、析产、委托、抵押贷款等8类公证服务产品;针对农村服务需求,推出了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农民宅基地房屋继承赠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等5类公证服务产品。
为最大限度彰显公证的公益属性,《办法》还编制公布了不动产公证惠企、惠民收费清单,明确有四类公证收费可享受优惠减免。其中,企业办理不动产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将减半收取公证服务费用;泰州市年满80周岁的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免收公证费用,年满70周岁的居民首次办理遗嘱公证减半收取公证费用。经济困难的家庭、残疾人、五保户以及见义勇为人员、革命伤残烈属办理公证的,予以减、免收费;农村居民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和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合同公证,按50元每件收取公证服务费用。
效率更高——公证仅需3到7个工作日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一般不动产公证事项从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除调查核实所需时间另算外,出具公证书的法定时间为15个工作日。张晶介绍,《办法》实施以后,市民办理不动产公证事项的时间将缩短为7个工作日内,而对于一些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的时间会进一步压缩至3个工作日内。
这意味着,今后市民最多只要不足原先一半的时间即可办结不动产公证,甚至,最快只需3天即可办结领证。张晶说,在这一轮不动产公证改革中,除提速压缩公证办理时间,泰州市司法局对不动产公证申请所需提交的材料也进行了精简提炼,并专门编制了不动产申请材料清单,清单细化到企业、居民、农村三大类18个公证项目,让申请人一目了然。目前,该不动产申请材料清单已在泰州市公证接待窗口、公证在线受理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等进行公布,便于市民查询需求。
服务更优——信息共享让群众少跑腿
让数据多跑路,让申请人少跑腿,在此次改革中也有很好的体现。张晶介绍,公证机构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实行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具体来说,公证机构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开放不动产公证卷宗信息的查询系统,提供涉及不动产公证办证信息查询和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公证机构设立系统端口,供当事人或公证人员查询核实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
泰州市司法部门还优化了窗口服务机制,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服务承诺制。不仅公证服务窗口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咨询、受理、跟踪服务,全流程对当事人负责。受理公证申请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清单,对符合条件的,向当事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同时,推行服务人员、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服务收费公示,提供节假日预约办证、预约上门服务等创新举措,进一步方便群众办理公证事项。
张晶说,此次不动产公证改革实施办法将在全市统一施行,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将通力合作,解放思想,大胆探索,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公证,进一步服务农村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