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18年征兵工作8月1日开始

2018年07月27日 19:00:49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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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政府、省军区7月27日部署江苏征兵工作。今年江苏征兵时间为8月1日到9月30日。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年龄为2018年年满18到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到24周岁。根据本人意愿,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也可应征入伍。

  ■ 征集对象

  据了解,今年的兵员征集对象以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为主,优先批准高学历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学的学生,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也应当征集。征集的女青年,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

  优先征集在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重建中表现突出的青年入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兄弟姐妹和现役军人子女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批准入伍。革命老区应当多征集老红军、老复员军人后代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地区应当多征集懂双语言、文化程度较高、综合素质好的少数民族青年入伍。

  ■ 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初中文化程度男青年不超过20周岁。女青年为2017年年满18至22周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17周岁的高中毕业生入伍。

  ■ 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和体格条件分别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有政治条件兵征集任务的单位要成立专门政治考核班子,按照《关于征集中央警卫团新兵有关问题的规定》(参动〔2015〕50号)和《关于为公安警卫部队征集新兵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征〔2015〕3号)要求组织政治考核工作。

  ■ 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区、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应征公民经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7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

  报名方式:8月5日前登陆全国征兵网:www.gfbab.gov.cn

(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许宸 赵凌翔 张欣 江苏台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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