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苏网讯 暑假是出国留学的高峰季,最近,常州公证处在办理留学公证时,发生两起在学籍证明、学习成绩单等材料上面造假事件。常州市公证处涉外公证部负责人周绍青介绍,此次发现的两起事件,造假人都是家长。其中一起,根据身份证显示,孩子是2001年8月出生,尚未成年,但材料中有一份学校盖章的文件,证明孩子是该校2015级学生,今年高中毕业。“根据我们当时对材料的判断,正常的话,高中毕业证应该是已经具备了,但他们当时却说毕业证还没核发,所以只出示了学历证明。” 周绍青介绍。
毕业证书还没发,那高考总参加了吧?面对公证人员的询问,当事人开始闪烁其辞,并且拿不出高考各科成绩的证明。最后,在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只好承认孩子还在上高二,只参加了小高考。为给孩子减轻升学压力,他们决定让孩子出国留学,但留学所在国要求孩子必须有高中毕业证书,于是,在中介机构的怂恿下,他们想到了提供假学籍证明、假成绩单等虚假材料骗取公证书的方法。另一名学生家长同样也是这种情况,孩子就读一所中专学校,今年才二年级,家长为了其出国留学,也提供了虚假材料。
周绍青向家长解释,完全可以根据真实的学籍情况来公证,目前虽然小高考结束,高三还没读,还没拿到平时核发的毕业证书,这样按照真实情况如实叙述,国外学校如果可以采信这方面信息的话,完全没有必要去造假。
根据我国《公证法》相关规定,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可追究当事人的民事和刑事责任。但这次考虑到家长是听信了留学中介商的话,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公证处是以教育和警告的方式,提醒家长今后注意。周绍青强调,他们也没意识到,这种不诚信的行为会对孩子今后造成严重的后果,因为国外的学校一旦发现了造假的东西,他们会取消孩子在国外的学籍,甚至遣返回国。
随着国家征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全国公证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也将加入该机制。周绍青介绍,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隐瞒事实骗取公证书的当事人除了被列入公证领域失信人员黑名单外,还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共享。这可能使当事人今后办理金融信贷、求学求职、获奖评优等遭遇“一票否决”。因此,提醒当事人在申请办理公证时,主动提供真实信息,对于提供材料确有困难的,可以积极提供线索,委托公证处帮助取证核实。
(来源:江苏新闻广播/汤琤 编辑/赵恩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