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徐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时间的通告》的相关情况。
喜庆之日燃放烟花爆竹是传统是习俗,但燃放的弊端也愈加凸显,为何要重新调整禁燃区域和时间?
禁放是徐州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烟花爆竹燃放时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有毒有害气体以及碳粒、金属氧化物等颗粒粉尘,严重影响了大气质量、破坏了湖泊水质。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生态环境的高质量,生态环境高质量离不开大气环境高质量。
导致大气污染
市环保局上个月提供的《烟花爆竹燃放对徐州市空气质量影响分析》的报告表明,在烟花爆竹燃放的多发日期和时段,我市空气质量短时间内急剧恶化,PM10、PM2.5浓度大幅升高。必须大力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才能彻底打好蓝天保卫战。
引发安全事故
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我市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78起,直接经济损失约28.7万元,致伤致残19人次; 高强度噪声,严重影响到广大群众的正常休息。
基于以上原因,近期,市公安局联合市安监局等部门,组织人员专门赴郑州、合肥等地实地考察调研,并根据《徐州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调整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时间,后经市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定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市区范围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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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赢禁放“第一战”
烟花爆竹禁放是一项长期任务,今年是实施的第一年,公安机关将全力打赢禁放“第一战”,为今后政策执行打好坚实基础。
1大力宣传教育
大力营造“人人知道禁放、人人参与禁放”的浓厚氛围。
2加强巡逻防控
充分发挥好基层派出所和一线巡防等警力作用,及时发现制止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特别是加强对各类开业庆典、“红白喜事”活动的盯守力度,坚决做好防范工作。
3强化严查严处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的主力军作用,始终坚持严字当头,用足用好强制措施,严厉查处违法燃放行为。
如何处罚和举报?
如何处罚?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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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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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如何举报?
任何个人和单位有权举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可以拨打举报电话或者发送信函及直接到相关单位举报。
举报电话:
0516-110(市公安局)、0516-83738658(市安监局)、0516-12319(市城管局)、0516-12369(市环保局)
烟花爆竹禁放是一项顺应时代发展、响应群众呼声的民生好事、实事。希望小伙伴们自觉遵守,共同传递环境保护正能量,为我们的美好家园出份力!
(来源:徐州发布 编辑/汪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