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晨4点20分,泰州这户人家门口多了个纸箱,里面装着一个男婴......

2018年09月04日 15:01:25 | 来源:微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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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凌晨4点20分,天还没亮,姜堰区罗塘街道中陈巷的一户人家门口传来“嘤嘤嘤”的啼哭声。

  女主人打开门后发现,门口放着一个红色的纸箱,里面有一个出生才6天的男婴......

  “一大早,我爱人出门跑步,听到门外传来了声音,声音很小很细。”老陈(化姓)说,妻子王女士(化姓)低头一看,呀,门口放着一个红色的纸箱子,里面竟然装着一个柔弱的小生命。

  是一个刚出生不久的宝宝,浓密的头发、白白净净的,正安静地睡着。纸箱里放着一只奶瓶、奶粉、150元钱,还留下了一张字条。字条上写着:本人农历七月十九生,一男孩5斤8两,因未婚无法培养,恳请好心人收养,大恩大德永世难忘,谢谢。

  天啊!原来是个男宝宝,才出生6天......王女士看着小宝宝嘬着小指头,怕是饿了吧?赶紧把宝宝抱回了家,冲了奶粉,给宝宝喂下。“这孩子太小太可人了,也不吵闹,看着真是心疼呢。”老陈夫妇说,他们越看越喜欢,想到儿子、儿媳结婚也有6年了,一直没有孩子,不如就留下宝宝吧。附近邻居说,老陈家住在4楼,当天这个妈妈一直把孩子送到了4楼老陈家门口,可能是已经打听过了老陈家的情况,老陈之前也经常和邻居们说,很想抱养一个孩子。

  夫妻俩商量着,收养弃婴还得通过合法程序,他们便报了警。姜堰区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民警很快出警,民警建议老陈夫妇如果想收养男婴,要先将男婴送到社会福利院,再按程序办理领养手续。

  姜堰社会福利院工作人员说,按照有关规定,民间捡拾的弃婴、儿童必须迅速送至当地社会福利院,由民政部门依相关程序安排。收养弃婴需要经过家庭条件评估、登报公示等程序,想收养的家庭只有符合了条件才可收养。

  新闻多一点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

  遗弃婴儿是否构成遗弃罪,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 如果对年幼的或者患病的孩童拒绝抚养,情节恶劣,则具有抚养义务的人就构成遗弃罪。2、 如果是以不抚养婴儿的目的,将婴儿遗弃在热闹的街区,或者妇幼保健院门口,一般可以认定为遗弃罪。3、 如果是将婴儿遗弃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或者一般人无法施救和察觉的郊外,导致婴儿因无人发现而死亡或者重伤的,不应构成遗弃罪,而应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1条之规定,犯遗弃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因此,对于遗弃罪,行为人的行为及情节将对量刑起到很大的作用

  (来源:微泰州 编辑/李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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