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记者从无锡市审改办了解到,为给企业群众办事减负,该市明确取消1633项证明材料,压减率达53.5%。无锡是江苏首个拿出“减证便民”清单的设区市。
去年11月,无锡市开始在市、市(县)区两级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及相关中介机构中,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涉及35个部门的3053项被一一梳理。经过专题论证、合法性审查等环节,无锡市政府常务会议近日审议通过了各部门清理取消证明材料目录。
记者了解到,这1633项证明材料,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能够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的,能够采取告知承诺方式解决的,能够通过调查核实、信息共享解决的776项证明材料:
144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材料,如市国土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中的“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专项预收款确认证明”和“白蚁预防验收合格证明”,市行政审批局“公司注销登记”中的“公告报纸报样”等。
420项可通过有效证照证明相关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中的“学历证明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职称聘书、年度考核复印件”,市交通局“客运经营者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经营”中的“身份证明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资格证复印件”等。
14项能采取书面承诺方式解决、且不影响第三方权利义务的证明材料,如市卫计委“预告登记注销”中的“个人申请设置医疗机构证明单”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凭证”,市国土局“预告登记注销”中的“债权消灭证明”等。
198项能够由行政机关调查核实、通过信息共享解决的证明材料,如市人社局“工伤职工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申请”中的“烧伤部位照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中的“户口迁移证明”“无房证明”“离退休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第二类是根据“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原则,有857项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由企业群众提交改为相关部门现场核验,并根据档案管理要求复印留档。例如,市城管局“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中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市行政审批局“公司设立登记”中的“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等。个别部门复印留档数量较大产生的相关费用,将在年度部门预算中适当考虑。
无锡市审改办工作人员正在审核各部门上报的清理证明材料。
记者了解到,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清理 “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无谓证明,对保留的证明,也要加强互认共享。徐州、宿迁、常州等设区市,都在加紧推进“减证便民”工作。
(来源:交汇点 编辑/汪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