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件没有口供而定性的案件
零口供?
别以为这真的能难住我们的警察蜀黍,证据一样一样摆出来,让嫌疑人不容否认、无所遁形!
今年5月,泰兴市广陵镇珊七线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一名电动车驾驶员死亡,肇事者当场跑了。
5月12日凌晨5点多,泰兴市交警大队广陵中队接到报警称,辖区珊七线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骑电动车的男子倒在路上,肇事车辆不知去向。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
民警赶到现场后,第一时间用警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但因延误了最佳抢救时机,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民警现场勘查发现,路面散落着大量碎玻璃,一块损坏的反光镜,另外还有一小滩泔水,这些都不属于被撞电动自行车的。很明显,这起事故是肇事逃逸。
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车祸发生在凌晨,也没有目击证人,案件一下子陷入僵局。
完善证据链 追查肇事人
警方迅速成立专案小组,大量走访周边居民,很快得到了一条重要线索。有附近村民反映,凌晨4:30左右,听到一声很大的声响。
有了4点30分这个明确的时间,办案民警便大量调阅附近道路的监控,目标是这个时间点的前一段时间,路面行驶的蓝色装泔水的机动车。
在离现场6公里以外的路面,警方通过合理时间段里的排查,对当时经过监控点,有可能往事故现场方向行驶的车子进行了逐一排查, 最终一辆装满泔水桶的蓝色普通货车被警方锁定。
驾驶员为常州市的19岁大学生陈某,面对警方讯问时,他拒不承认自己肇事逃逸,只交代自己当天的确从事发地点经过,声称反光镜是刮在树上掉落的,车上撞击的痕迹则是很早以前造成的。
柳暗花明 零口供破案
面对嫌疑人陈某的反驳,警方对肇事货车与电动车碰撞痕迹进行物证鉴定,通过微量物质检验发现,电动自行车左把手上的蓝色擦痕,和陈某所驾驶的蓝色的货车车厢左侧的痕迹表面物质相吻合,这起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与肇事货车有直接关系。
警方再次提讯陈某,向其呈现证据链,包括人证物证,陈某采取沉默对抗的方式,拒绝配合警方。一直到检察院批准逮捕,陈某依旧没有交代事实,但这并不影响警方对此案的查处。目前,陈某因涉嫌肇事逃逸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蜀黍提醒
那些心存侥幸的犯罪嫌疑人,一定要认清形势,不要以为“不承认”就可以逃避法律的惩罚,完善的证据链会让一切违法行为现出原形。
(来源:智慧泰兴,编辑/程梦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