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浦口盘城新居小区的居民唐先生家已经断水多日,因为楼下的总水阀一旦打开,水表的指针就会飞速旋转。而流出的水去向了哪里,唐先生至今也搞不明白。就在半个多月前,前来抄表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一个惊人的数字:两个月用水量2996m³,水费超万元。
唐先生说,按照正常两个月10m³左右的用水量来算的话,这些水足够维持50年,恐怕他这一辈子也用不完!
唐先生这套房子,平时只有儿子偶尔回来住一下,一直也没有发现异常。唐先生一开始怀疑水表坏了,但是水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否定了这样的说法,而且明确告诉唐先生,这笔“天价”水费理应由他来承担,因为就算自来水管发生了渗漏,也是属于“表后”的范围,水务公司对此没有责任。如果唐先生对此有异议,可以找物管公司或者开发商去。
事后,唐先生多次奔波于开发商和物管公司之间。开发商说,房屋有两年的保修期,两年之内他们负责,现在过了两年的保修期,唐先生应自己承担。而物管公司一名张姓经理则表示,经过和水务公司一起初步观察,漏水的原因应该是房屋沉降导致水管漏水造成的,他们可以负责帮助唐先生重接水管恢复供水,但是对于前期已经产生的水费,爱莫能助。
江苏当代国安律师事务所律师虞立峰表示,唐先生可以申请对房屋进行鉴定,如果确实是因为房屋沉降所导致的水管破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保修期限并非开发商所说的两年,而是房屋的合理使用年限,如果房屋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的话,那么保修期就是50年。在此期间内,因为房屋沉降所造成的损失,施工方理应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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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苏城市频道/任立秋 编辑/国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