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取缔活禽交易流动摊点

2018年11月02日 17:02:23 |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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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日上午,扬州市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出台《扬州市活禽交易管理办法》。取缔市中心城区和县(市)城区的活禽交易,要求活禽交易必须在依法设置的场所内进行。《办法》为禽类食品的质量系上了安全“保险带”。

  对活禽交易场所主办者,《办法》要求其查验进场交易活禽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防止不合格的活禽进入市场;指导和督促活禽经营者进行清洁消毒,实施废弃物和病死禽只无害化处理和休市消毒或者市场区域轮休消毒制度;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人员疫情监测、环境监测、动物疫病监测等工作

  对活禽交易场所经营者,《办法》要求其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等制度;每天收市后对活禽存放、宰杀、销售摊位及其笼具、宰杀器具等进行清洗,并根据规定休市或者轮休消毒。

  对农委、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部门,《办法》要求其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开展活禽交易场所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并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及时通报监测信息。同时,建立活禽标识以及产品的可追溯制度,实施活禽和禽类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扬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如果发现有活禽交易的流动摊点,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进行投诉,投诉电话:12319。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将依法依规对流动摊点进行查处。

  同一天还出台发布了《扬州市地方志工作管理办法》。
(来源:交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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