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回家,住在宾馆两年的八旬老人还好吗?这次心理专家也来了……

2018年11月06日 20:41:11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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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荔枝新闻连续报道了南京一位87岁高龄老人,在宾馆里一住就是两年。因为长期和满屋子垃圾生活在一起,每天靠宾馆服务员接济生活,老爷子的状态让很多人感到担忧。今天(11月6日),当地街道和社区的工作人员,同心理专家一起,再次前往宾馆,希望能给老人提供帮助。

  社区工作人员再度探访 老人拒和任何人交流 

  11月6日中午,南京新街口街道和北门桥社区工作人员再度来到宾馆,这次一块儿来探望杨大爷的,还有南京市心理危机干预中心主任张纯。可面对大伙的到访,杨大爷的态度似乎比上回更为抵触。既不愿过多与大伙交谈,也不愿穿上衣服让人进入房间。

  短短10分钟里,房门被杨大爷关上了数次。

  宾馆服务员告诉记者,自从上次大伙来拜访之后,老爷子的话就越来越少。“10月29号你们走后,我送饭给他他都不理我了,110来了强制性地让门打开了,他不让进,他说他有钱,他说我钱天天都放在口袋里面,我不让任何人进我房间。”

  法律界人士:宾馆有权要求老人离开

  宾馆表示,因为杨大爷常在夜间不穿衣服在走道内徘徊,受到惊吓而提前退房的住客越来越多。现在,宾馆已经不愿意再接受杨大爷交的房费,他们只希望老人家尽快找到合适去处。对此,江苏崇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孙建波表示,杨大爷作为宾馆住客,在入住宾馆时与宾馆形成契约关系,当宾馆开始拒收杨大爷房费时,这一契约关系就已经解除。“双方建立的是一种契约关系,而不是道德关系,当老人的房费酒店已经拒收,拒收的意思就是,我们不再有契约合同关系存在,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就必须离开酒店。”孙建波说。

  律师认为,当杨大爷的行为严重影响宾馆经营时,宾馆要求杨大爷搬走,属于正当行为。“老人这样的行为,违反了双方约定的规则,也影响了我们的公共秩序,在这方面我们不能说他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显然他是侵犯了酒店的利益。公安部门可以劝导,并且实在不行的话,稍微动用一些强力把老人请出去,也是可以的,这是法律赋予公安部门的一些职责。但是我们社会力量我们的民政机构,应该把老人的后续的赡养义务,要把它管理好规定好。”

  心理专家:不能操之过急 还需慢慢打开心门

  在心理学家张纯看来,要想改善老人的状态,并解决宾馆的尴尬,不可操之过急。“老爷子表面上看,是拒绝和我们交流,但是他在关门的时候,连续关过三次门,当他第一次把门关的时候,我看到门留了一条缝,但是很明显,被他轻轻又拉开了一点点,其实他就在门后听我们在讲话,三次关了开了,都是这样,这是说明他内心涌动着与人交流的渴望,但是内心又存在与你们特定的人群交往,应有的这种忐忑。”张纯分析。

  张纯建议,街道和社区工作人员当务之急,得针对杨大爷的心理需求,与他建立起长期信任关系,随后再进行下一步劝导。“让他心平气和地离开这个宾馆是可能的,刚才我跟社区两位同志讲,下次来的时候不要喊杨爷爷,直接喊爷爷。采取这种方法来虚拟亲情,取得信任,在这个前提之下寻求代偿,给他以承诺,比如说你回到你原来的家,社区已经承诺那个家里面给你简单整理一下,同样温馨,医疗上没问题有家庭医生,心理上没问题有社区社工。满足老年人心理需求,在这个前提下,让老人能够有尊严地选择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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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范洁萍 编辑/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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