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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初,南京地铁酝酿调价,并宣布于下月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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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南京地铁票价、公交票价优惠联动酝酿调整,听证会下月召开
今天(11月21日),南京市物价局在官网发布《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南京地铁票价调整与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联动调整听证会公告》(第2号),确认于2018年12月6日组织召开南京地铁票价调整与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联动调整听证会,并公布了听证会参加人名单,以及听证方案要点。
根据公告内容,听证会将于12月6日上午举行。听证会参加人共计21名,包括消费者11名、经营者1名、与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人员4名。
11名消费者参加人皆是由市物价局在11月21日上午从55名自愿报名的市民中经公证摇号后产生。
在2号公告中,公布了市民和社会各界最为关心的地铁票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以及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联动调整的方案要点。
与现行南京地铁票价相比,两套地铁票价调整比选方案起步价2元保持不变,与国内大多数城市地铁票价的起步价水平保持一致,主要是对起步里程和晋级里程结构进行调整。
具体方案如下:
地铁调价方案一:起步价2元可乘4公里,4公里以上部分,票价每增加1元的晋级里程为5、5、7、7、9、11、13、15公里。
地铁调价方案二:起步价2元可乘6公里,6公里以上部分,票价每增加1元的晋级里程为4、4、6、6、8、10、12、14公里。
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调整方案:在调整地铁票价的同时,同步对地面公交春秋季优惠政策进行联动调整,继续加大公交换乘优惠力度。自当日首次刷卡计时(地铁按刷卡进闸机计时)、一次出行90分钟之内,乘坐公交车、有轨电车、轮渡之间换乘,以及乘坐地铁换乘公交车、有轨电车、轮渡,由现行1.0元/人次优惠增加到1.6元/人次;乘坐公交车、有轨电车、轮渡换乘地铁,现行1.0元/人次优惠不变;同时,取消每年3月、4月、5月、10月、11月,刷卡乘坐公交车0.4元/人次优惠。
目前市物价局正在会同南京地铁集团研究制定与地铁票价调整配套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将在听证会上一并公布。
南京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还对市民关心的问题做如下解答↓
问:本次听证会参加人是如何产生的?
按照11月6日市物价局发布的听证会第1号公告,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21名,其中消费者11名,通过自愿报名产生,当报名人数超过规定人数时,采取随机选取方式确定;经营者1名、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1名、专家学者2名、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各1名、政府部门4名,由市物价局委托相关部门推荐或聘请产生。
11月7日至11月13日,市物价局通过现场和网络两种方式接受市民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共有96人报名,其中55名市民报名作为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网络报名39人、现场报名16人),其中49人同时愿意作为听证会旁听人员参加,48人愿意作为消费者替补参加;另有41名市民报名作为听证会旁听人员(网络报名38人、现场报名3人)。经审核,均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
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者55人中,男性44名,女性11名;按年龄段划分,40岁以下40人,40岁至50岁8人,50岁以上7人;按学历划分,高中及以下学历4人,大专学历12人,本科及以上学历39人(其中本科及本科在读人33人、硕士5人、博士在读1人);按职业划分,教师2人、在读学生(本科及博士在读)14人、财会人员2人、公务员及事业单位2人、社工2人 、律师2人、企业单位职员26人、退休人员5人。
从报名人员情况看,本次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者以40岁以下中青年人为主,学历层次整体较高,职业涵盖多个领域。
11月21日上午,市物价局聘请南京市公证处全程参与,聘请南京日报、南京电视台的记者担任摇号嘉宾,聘请新华日报、现代快报、龙虎网等媒体记者现场监督,通过随机摇号方式产生了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11名及替补人2名、旁听人员5名。
问:地铁票价调整方案,遵循的思路和原则有哪些?
答:为适应南京地铁建设与运营快速发展需要,增强票价政策对地铁运营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市物价局会同相关单位,按照“政府管建设管发展、企业管运营管服务、乘客合理承担”的思路,理顺乘客、企业和财政之间分担关系;遵循“公益优先、合理分担、比价合理、递远递减”的原则,参考国内地铁城市通行的按里程分段计价规则,借鉴国内典型城市地铁票价改革经验,优化票价结构,制定票价水平,确定票价调整方案。
1.公益优先。立足于轨道交通的公益性定位,充分考虑现有乘客的负担水平,鼓励公共交通出行。
2.合理分担。统筹考虑各方可承受能力,理顺乘客、企业、财政之间的合理分担关系。
3.比价合理。南京地铁票价应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平均水平,保持与地面公交票价的合理比价关系,优化公共交通资源配置,引导短距离出行选择地面公交,中长距离出行选择轨道交通,降低地铁部分线路部分区间超负荷运营带来的安全风险。
4.递远递减。按照里程分段计价,分级递进,递远递减,乘坐距离越远,平均每公里费率越优惠,吸引中长距离客流,发挥地铁中长距离客运优势。
问:地面公交票价春秋季优惠政策调整方案是出于何种因素?公交(含有轨电车、轮渡)换乘地铁保持1元/人次优惠不变出于何种考虑?
答:地面公交票价春秋季优惠政策,是国内城市燃油车运营在春秋季通行的一种优惠措施。适应环境保护要求,在燃油车逐步退出运营更换为新能源车的情况下,大多数城市已经取消春秋季优惠政策。我市地面公交运营车辆已更换为新能源车,取消地面公交票价春秋季优惠政策(每年的3、4、5、10、11月0.4元∕人次优惠政策)符合行业实际情况。
为配合地铁票价调整和地面公交春秋季优惠政策取消,促进地铁与地面公交资源互补,并考虑到地铁运营方式有别于地面公交等因素,公交(含有轨电车、轮渡)换乘地铁1元/人次优惠保持不变;与此同时,继续加大公交换乘优惠力度,即公交(含有轨电车、轮渡)之间换乘、地铁换乘公交(含有轨电车、轮渡),由现行1.0元∕人次优惠增加到1.6元∕人次优惠。
对地面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进行同步联动调整、继续加大公交换乘优惠力度,是为了适应地面公交线网不断优化的需要,不增加换乘乘客的支出,引导短距离客流合理选择地面公交出行方式。
问:地铁票价调整方案设计,考虑了哪些具体因素?
答:按照“政府管建设管发展、企业管运营管服务、乘客合理承担”的思路,遵循“公益优先、合理分担、比价合理、递远递减”的原则,设计地铁票价调整方案。在操作层面把握了三个因素:一是乘客票务支出控制在国内城市地铁乘客合理负担水平之内;二是增强票价政策对地铁运营可持续发展的支撑能力;三是确定合理的地铁与地面公交比价关系,发挥地铁服务于中长距离、地面公交服务于中短距离出行的优势,运用价格杠杆引导整体合理配置公共交通资源。
具体来说,参照国内地铁23个实行按里程分段计价票制的城市(不包括南京)地铁票价指标平均值(包括每人次票价、每人次公里票价、票务支出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三项指标),以南京地铁运营的1、2、3、10号线和S1(机场线)、S8(宁天线)共6条线的实际客流数据为基础,综合考虑乘客影响、地铁运营营收影响等因素,尤其是将票务支出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控制在23个城市的平均水平4.45%以内。
问:地铁票价调整的2个方案借鉴了国内哪些城市的票价政策?
答:此次地铁票价调整的2个方案,起步价2元保持不变,与国内大多数城市地铁票价的起步价水平保持一致,主要是对起步里程和晋级里程结构进行调整。
方案一,起步价2元可乘4公里,4公里以上部分,票价每增加1元的晋级里程为5、5、7、7、9、11、13、15公里。其中起步里程4公里,借鉴了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的起步里程,2016年国内地铁24个实行按里程分段计价票制的城市(包括南京),广州、深圳、杭州、成都、宁波、昆明、佛山、东莞等8个城市起步里程均为4公里;票价每增加1元的晋级里程5、5、7、7、9、11、13、15公里,借鉴了苏州、无锡、福州、长沙等城市的晋级里程(均为5、5、7、7、9公里),同时遵循“递远递减”原则,结合南京地铁线网南北向狭长的特征,加大了乘客超长距离晋级里程。
方案二,起步价2元可乘6公里,6公里以上部分,票价每增加1元的晋级里程为4、4、6、6、8、10、12、14公里。其中起步里程6公里,借鉴了苏州、重庆、西安、大连等城市的起步里程,2016年24个城市中苏州、重庆、西安、大连、长沙、郑州、南宁、南昌等8个城市起步里程均为6公里;票价每增加1元的晋级里程为4、4、6、6、8、10、12、14公里,借鉴了广州、深圳、杭州、西安、佛山、东莞等城市的晋级里程(均为4、4、6、6、8公里),同时遵循“递远递减”原则,结合南京地铁线网南北向狭长的特征,加大了乘客超长距离晋级里程。
综合起来看,地铁票价调整的2个方案,在借鉴国内相关城市票价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地铁线网特征,与国内同类城市具有较好的可比性,并加大了乘客超长距离晋级里程,较好体现了地铁长距离运输服务优势。
问:地铁票价调整方案与济南制定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听证方案比较,有什么特点?
答:济南地铁即将开通试运营,2018年11月9日,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济南市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听证会第二次公告》,公布了2个听证方案。方案一,4公里起步价2元,晋级里程为5、5、7、7、9、9公里;方案二,5公里起步价2元,晋级里程为4、4、6、6、8、8公里。
济南轨道交通票制票价听证方案与我市地铁票价调整的2个方案,高度相似,实行按里程分段计价票制,起步价都是2元。济南方案一与我市方案一几乎重合,我市加大了乘客超长距离晋级里程;济南方案二与我市方案二高度相似,济南起步里程是5公里,我市是6公里,济南晋级里程与我市几乎重合,我市加大了乘客超长距离晋级里程。
2016年以来,成都、厦门、济南等副省级城市票价调整水平或制定水平,与广州、深圳、杭州等城市逐步趋同,体现了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与运营存在的共同规律所要求乘客合理负担的票价水平。济南与我市听证方案高度契合,低于广州、深圳、杭州和副省级城市地铁票价的平均水平。
对于听证会两套票价调整比选方案,有话要说怎么办?
11月21日-12月5日期间,任何意见或建议,都可发送邮件至dtpjtz2018@163.com,传真至 025-68788620或写信至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C座1301室南京市物价局服务价格处(邮编210019)。
(来源/南京发布 编辑/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