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初,家住南京市溧水区的张大妈在路上踩裂一个窨井盖,不慎被裂开的石块绊倒,当场头朝下摔昏过去。治疗了一段时间后,她发现受的伤要比想象的要严重很多。更令她头疼的是,为了这么一起意外,她打了许多电话,可无论是溧水区城建局,还是当地街道办事处,都不愿为此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她只好一纸诉状将上述两单位告上法庭。
窨井盖突然断裂,大妈当场摔昏过去
今年 51 岁的张大妈,在溧水区欣荣花园小区附近开了家烟酒店。2018 年 4 月 8 日早上,张大妈想把店里的垃圾丢出去,谁料门前的水泥窨井盖突然发生断裂,她一脚踩空,随后被翘起的石块绊倒,面部跌趴在水泥石块尖上,鼻子、眼眶等部位鲜血直流,当场昏了过去。幸好隔壁店的员工看到了这一幕,冲过来将她扶起,送往附近医院治疗。
张大妈告诉记者,一开始她并不认为有多严重,只觉得是眼眶、鼻梁骨断了。可后来她时常感觉头昏眼花,三个月后发现伤情越来越严重。在朋友的陪同下,她去了南京各大医院检查,先后查出脑震荡功能性障碍后遗症,左眼眶凹陷骨折、视力受限、鼻骨中嗝弯曲并向左偏移、左侧大动脉拉伤硬化。
路面、窨井盖修好了,可谁该为意外负责?
张大妈称,事发路段十几年来都没有人管过,一条街上有十几个窨井盖。不光是这些窨井盖年久失修,路面上也到处都是坑。记者了解到,9 月期间,溧水区城乡建设局把事发路段翻修完毕。
道路、窨井是修好了,可究竟哪个部门该为意外负责呢?从事发到现在已经过去大半年,这个问题张大妈一直没有搞明白。" 我当时通过 12345 找过城建局、街道、区政府等部门,事发当时是有人来看过我的情况,可后来都没有什么回应了。我去纪委反映,纪委称会处理,但需要时间,说此事归永阳街道和市政处理,让我去法院起诉 ",张大妈叹了口气后说道," 大概今年十月份吧,我请了律师,把溧水区城建局和街道办事处告上了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暂时把索赔金额定为 9000 余元,具体金额还要等伤情鉴定结果出来。"
起诉状已递交,法院正在协调
张大妈称,起诉状交上去后,一直在等待开庭。她的代理人,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李小亮律师告诉记者,起诉状递交后,法院也一直在帮忙协调。城建局方面并不觉得这是他们的责任。城建局曾向法院出具过一份情况说明,书中写到:" 我局市政科办理工作人员接到工单后立即电话联系了张大妈,后又去现场核实情况,因当时张大妈在医院,她的儿子与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核实了张大妈受伤的情况和摔伤的地点。经核实,涉事方形窨井上面印有‘欣荣花园’四字的污水井,该污水井为欣荣花园小区门面房的附属设施,产权属于欣荣小区物业。" 书中还写到:" 因欣荣花园小区没有物业,由永阳街道某居委会代为管理,该井并非市政道路雨水井,非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管理养护的范围,且我区市政排水设施(含污水管网)保养维护已于 2016 年 7 月划转区水务局。"
作为本案另一被告的永阳街道办事处,他们是否会为这起小意外负责?他们曾找过张大妈协商吗?12 月 13 日下午,记者拨打电话询问永阳街道办事处,先后 3 名工作人员接了电话,可都表示对此事不知情,最后一名工作人员告知记者,他会找下属街道核实,稍后会有负责人与记者联系,可截至 12 月 16 日记者发稿前,该街道一直没有回复。
(文中人物、小区系化姓、化名)
(来源: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