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文旅头条|文化消费试点成效初显,文旅融合激发消费活力

2018年12月19日 18:16:04 | 来源:精彩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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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为总结推广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工作经验和有效模式,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促进和引导全省文化消费工作,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在苏州召开全省促进和引导文化消费工作会议。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巡视员徐循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试点成效初显,获文化和旅游部奖励

  2016年至2017年,南京、苏州分别入选原文化部第一批共45个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名单。试点工作开展后,江苏省政府将“推进南京、苏州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列入年度“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督促指导和大力支持,创新试点模式,营造文化消费氛围。今年6月,文化和旅游部对全国工作落实到位、试点成效显著的20个城市予以奖励,南京苏州全部入选,喜获丰收。

  南京演出市场实现供需两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在供给侧,一线城市演出机构、原市属院团和本地演出团队同台竞技,“要看戏到南京”新潮流在长三角一带隐隐形成。2018年1-11月份,南京文化消费政府补贴剧目已实现总票房8000余万元,直接拉动消费比例达到1:7.49。2017年演出市场消费规模同比增长38.7%,2018年预计演出市场比2017年同比增长42%。直接、间接拉动文化消费规模近1.6亿元,对经济的贡献力逐年增强。

  2017年苏州城镇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为5251元,同比增长11.1%,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16年的14.2%上升为15%;2017年苏州市农村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为2397元,同比增长10.4%,占消费支出的比重从2016年的11.5%上升到11.8%。文化消费试点工作成效初步显现。

  资金重点支持,大数据助力发展

  重点推进试点工作外,省文化和旅游厅还将文化消费智能服务平台项目,以及丰富和优化文化市场供给的数字文化产业项目等文化消费相关项目列入2018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共支持项目32个、安排资金3700多万元。

  苏州以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为核心,采取线上与线下、常态与动态、点与面相结合的多元方式开展试点工作。平台联接212家文化消费网点,形成固态化文化消费引导模式;依托平台的大数据分析报告,在线下开展每年两次“3+X”模式的文化消费主题活动,线上开发文创商城;在苏州文化创意设计产业交易博览会专门设立展区,现场展示苏州文化消费大数据平台成果和惠民模式,增进文化消费商户和市民的互动体验;在“文化苏州云”加载文化活动预订、文化消费补贴等功能,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的融合发展。

  南京建立集政策查询、消费信息资讯、消费指南、消费采购、积分置换、产品与服务定制、消费补贴发放、文化消费数据采集等多种功能于一体,满足政府、商户、消费者多方需求的“一站式”服务平台——“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南京)智能综合服务平台”。

  全面开花,文旅融合提升活力

  江苏文化产业增加值从2012年的2300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3979.24亿元,增幅达73%,年均增长率超10%。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极大提升了文化消费市场的活力。2017年,江苏居民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消费支出2748元;同比增长9.3%,在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增速中居第二位;占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为11.7%,在八大类生活消费支出占比中居第四位。支出绝对量和增速均居全国省域第二位。

  无锡2012年起就在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中设立引导文化消费专项资金,徐州2016年以来连年举办“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镇江出台《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泰州自2016年起常态化实施“文化惠民券”工程……这些举措既着力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又培养了人们的文化消费习惯。

  省文化和旅游厅大力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扩大优质旅游产品供给。加快大运河文化带建设,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江苏示范段建设,打造江苏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标志性项目。进一步发展文化观光游、休闲游、体验游等旅游精品线路,推动文化旅游品牌化经营。带动演艺产业与旅游产业的融合发展。

  未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系统谋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促进和引导全省文化消费的意见》;着力扩大优质有效文化供给,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进一步激发文化消费活力,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和引导农村居民增加文化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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