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徐州出租车明年可以“拼车”啦!合乘路段还享7折优惠

2018年12月20日 21:15:44 | 来源:徐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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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份之前

徐州市区4250辆出租汽车

将完成计价器升级改造

改装后的计价器多了“合乘”选项

这也就意味着

以后坐出租可以“拼车”了!

  为深入贯彻落实共享发展理念,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节约能源消耗,缓解特殊时间和地区运力不足,方便乘客出行,规范巡游出租汽车同向合乘经营行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近日,徐州市交通运输局和市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徐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同向合乘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在合乘定义、合乘原则、合乘线路及合乘计费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为了能让市民和广大出租汽车司机

进一步了解到《规定》的相关细节,

今天下午3时,

徐州市交通运输局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

通报《规定》的具体内容,

并解答市民的疑问。

  合乘期间

  按合乘路段的7折计费

  《规定》总共十条,主要包括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合乘定义、合乘原则、合乘线路以及合乘价格等方面。

  • 一是明确适用的范围。该规定适用于市区(不含贾汪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驾驶员及乘客合乘服务。  

  •  二是明晰合乘的定义。本规定所称的合乘是指同一地点乘客自愿合乘同一辆巡游出租汽车,前往相同方向并各自付费的出行方式。  

  • 三是明确合乘的原则。合乘的前提须征得车内乘客的明示同意,未经乘客明示同意,不得合载他人。同一运营趟次只允许两批次乘客合乘。  

  • 四是维护场站地区经营秩序。明确规定在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设置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区的,在运力不足时,由现场管理人员可组织乘客合乘,而不是驾驶员自己去招揽乘客。  

  • 五是确定合乘段的价格。借鉴其他城市合乘收费规定,结合徐州实际,依照“合乘段优惠、分乘段原价”的原则,合乘期间,按合乘路段的7折计费。

    同向合乘的要求是什么? 

    7折优惠怎么回事? 

    1、 一是规定了合乘的地点。规定在同一地点合乘,主要是避免驾驶员沿途揽客,确保营运安全,同时有效防止拒载、故意绕路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2、二是规定了需征得乘客明示同意。为了保证乘客正当权益,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要将等候的时间、优惠价格明示乘客,经乘客同意,方可同向合乘。乘客明示要求不合载他人的,驾驶员不得拒绝,否则将视情按拒载或非法合载进行处理。

    3、三是规定了同一运营趟次只允许两批乘客合乘。由于目前我市市区巡游出租汽车承运乘客最多4人,作此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乘客出行的安全性和舒适性。

    4、四是规定了行驶路径的选择。为避免故意绕路违法行为的发生,同向合乘时应遵循乘客协商一致、方便就近的原则,并尊重先乘乘客优先权。方向不一致的,原则上不得合乘。

    5、五是明确了计费标准。按照“合乘段优惠、分乘段原价”的原则,明确了在合乘期间,按合乘路段的7折计费,并按照徐州市市区出租汽车价格标准,通过计价器进行计价收费。双方亦可协商确定。

    6、 六是畅通了投诉渠道。在具体同向合乘期间乘客认为驾驶员违反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拨打12328(或96196)投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部门将会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那么,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 

    明年3月前完成计价器升级改造

    《规定》公布后,

    为维护乘客的正当权益,

    确保驾驶员给乘客出具合法有效票据,

    市交通运输局将会同质监部门

    将依法对计价器进行升级改造。

    徐州市区4250辆出租汽车计价器升级改造

    并通过质监部门的计量检测,

    预计在2019年3月份之前完成。  

    在火车站、汽车站等设置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区

    同向合乘是这样规定的:  

    根据《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规定,我市市区在徐州站、徐州东站、汽车总站、汽车南站、汽车西站等地区专门设置了巡游出租汽车专用候客区,出租汽车驾驶员必须排队候客、依次发车,不得合载乘客。

    如出现运力不足时现场管理人员可组织乘客合乘,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服从管理人员的指挥和调度,不得离开车辆自行招揽乘客。违反规定的,将依据《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的规定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行政处罚

    其他城市使用的合乘计价器  

    《规定》制定的背景

    2016年下半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我省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先后出台,其中《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充分发挥运价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各县(市)、贾汪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实行政府指导价。

    随着我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推进,为了进一步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机制,方便市民出行,维护巡游出租汽车合乘经营行为,根据交通运输部《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徐州市出租汽车客运条例》等法规规章等规定,我局联合物价局制定了《徐州市区巡游出租汽车同向合乘规定(试行)》。

    出租车“合乘”时代即将到来

    是不是棒棒哒~~

    当然啦,大家是可以自行选择独乘滴

    木有强制要求合乘这一说哦~~

    最后

    小伙伴请务必要记住这两个电话

    12328(或96196)

    如果在具体同向合乘期间乘客认为

    驾驶员违反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

    欢迎大家投诉监督。

    (来源:都市晨报 编辑/李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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