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昵称“南屠30万”的精日被抓

2018年12月21日 07:21:13 | 来源:我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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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人在网上发布  

  “屠刀之下无冤魂”

  “钓鱼岛是日本的”

  “南京大屠杀是凭空捏造的”

  一系列不当言论

  经网友举报

  警方已将其抓捕  

  网友发布“精日”言论,挑战法律底线

  国家公祭日前夕,各地群众通过各种追思纪念活动重温民族痛史之时,网络上又有刺耳的“精日”声音发出。

  12月10日,宜春网民周某航,分别以昵称“南屠30万”“屠刀之下无冤魂73316”在微博发表精日言论,挑战法律底线。

 网友纷纷指责:

  “请不要在中国的土地上说这样的话”

  并将其举报

  接到网友举报后

  12月19日

  警方发布消息

  “精日分子”已被抓捕归案

  网友评论

  还有点邪恶的kk:这是一个大快人心的消息。

  岁月静好老窝001:抓得好

  你就是演技好:精日伤害的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感情,必须清理!

  李岗的微博:严惩...

  AQRTZU2017:大快人心

  很想瘦的金月半:唉,小小年纪,读书啊,非要给自己留个案底,可恨可怜。

  “南屠30万”本人:平时性格内向、偏执

  昵称为“南屠30万”和“屠刀之下无冤魂73316”的微博账号实际使用人为周某航,男,17岁,丰城曲江人。其父周某平称,周某航平时性格内向、偏执,曾因家族矛盾纠纷将村上无关人员的3辆汽车砸烂,并焚烧家中被子后离家出走12月,周某航转发了共近20条精日辱国言论,目前均已被删除。

图片来自微信公众号“宜春网警巡查执法”

  目前,宜春市丰城公安局对违法行为人周某航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对“精日”行为划定法律红线

  从12月13日起,《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首次对伤害民族情感的“精日”行为划定了“法律红线”

  该条例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编造、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

  同时,条例还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抗战遗址和抗战纪念馆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旗帜、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 

  关于打击“美化侵略战争”行为

  Q:对“美化侵略战争”的人该处以什么刑罚?

  A: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该《条例》指出,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歪曲、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侮辱、诽谤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幸存者,编造、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有损国家和民族尊严、伤害人民感情的言论或者信息。

  该《条例》第二十九条指出,禁止在国家公祭设施、抗战遗址和抗战纪念馆等地使用具有日本军国主义象征意义的军服、旗帜、图标或者相关道具,拍照、录制视频或者通过网络对上述行为公开传播。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侮辱、诽谤他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上述行为进行批评、劝阻和制止,并向有关单位举报,形成对伤害民族感情的恶劣行径“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历史的伤痛

  不允许

  任何人去嘲弄

  (来源:南京零距离 编辑/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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