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区监察委员会移送“第一案”——被告人张自福、王均胜贪污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自福先后担任赣榆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赣榆区地震局局长。2013年3月至2016年10月间,其利用职务便利,以改扩建科技馆名义制作虚假申报材料,骗取财政专项资金人民币3500000元。专项资金拨付到位后,被告人张自福安排王均胜等个人或公司,采取虚构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先后骗取专项资金共计人民币3135000元并非法占有。
庭审中,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自福、王均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张自福、王均胜在最后陈述中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请求法庭能够从轻处罚。
本案将择期宣判。
(来源:赣榆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