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书记”进镇入村 农民从此有了法治“护身符”

2018年12月24日 11:18:55 |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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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沂市双塘镇凉泉村“法治书记”马广胜深入村民家中走访。

  11月27日,在新沂市马陵山镇冲口村担任“法治书记”的王雪莲接到该村村民打来的电话,电话中村民反映,因为一块土地流转合同的续签问题,村民发生分歧,多次协调未果,希望“法治书记”可以帮忙调解,化解双方矛盾。

  原来,多年前,该村约14亩土地由三组孙某等9户村民流转给同村村民经营使用,后经变更,土地由该村村民倪某承包用于养殖、种植等。双方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书》,约定了租期、租金等内容。然而,合同到期后,发包方孙某等人提出如续签合同,流转租金要提高至1000元/亩·年。对此,承包方倪某最多愿意调整至800/亩·年标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发生口角,关系非常紧张,冲突一触即发。

  王雪莲接到电话后,立刻和该村村支书李刚电话联系,并来到现场对涉案地块进行了解。在王雪莲和李刚的共同调解下,双方作出让步,初步达成和解及协议意向,同意租金数额调整至850元/亩·年,一场纠纷最终得以化解。

  像王雪莲这样的“法治书记”,在新沂法院共有46名。根据新沂市委政法委、组织部联合下发的《关于选派优秀政法干警担任村级“法治书记”的意见》,该院选派46名优秀党员法官担任法治书记,借力“法治书记”队伍,该院强化矛盾源头预防、源头化解,落实普法责任,解决司法难题,形成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沂模式”。

  巧借力

  依靠群众担当“导航人”

  作为新沂市双塘镇凉泉村的“法治书记”,上任伊始,新沂法院法官马广胜就为村里解决了件“老大难”问题。

  原来,凉泉村开发新农村建设时,建设方与村委会有约定,留两套房改造交村委会使用,口头约定房款为28万元。村委会入驻后未按约定支付房款,导致村部建成5年,却无法使用。由于是个口头协议,没有明确的账目,双方各执一词。马广胜了解问题后,在双塘法庭协助下,找到了当时的老书记,并协调新、老书记和建设方坐到了一起,算清了账目,达成了协议,村委会终于入驻办公。

  以弘扬新时期的“枫桥经验”为己任,从新沂法院走出的“法治书记”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积极担当“导航人”角色。他们坚持依靠群众,通过联手村民小组、村支部和镇级综治中心,发展“家族掌事者”队伍等形式,实现纠纷多渠道化解。今年,“法治书记”队伍共计案外化解矛盾纠纷800余起,化解重点涉诉信访案件19件,受理的上级交办信访案件同比下降了62.12%。

  挖资源

  整合资源提升“服务力”

  前段时间,窑湾镇庄林村“法治书记”陆科研接到村党支部书记的“微信”,请他到村里帮助解决一起纠纷。原来,村民李某家的树木被大风刮倒,压坏邻居庄某家的房屋,双方就赔偿问题发生争执。陆科研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地反复疏导、政策解释、析理明法、剖析案例,经过近3小时的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村治保主任说“村里有了法治书记,群众实事办得好,百姓矛盾化解快”。

  记者了解到,新沂法院充分利用“法治书记”队伍资源,积极推行走访调研活动、诉讼服务活动、普法宣传活动“三大活动”全覆盖,群策群力提升诉讼服务水平,化解司法工作难题,不断提高涉诉案件的化解效率。今年以来,法治书记队伍共计开展上门普法400余次,解答法律问题1700余次,成功协助开展送达170余次。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大力度建设‘法治书记’队伍,始终坚持问题导向,解决老百姓身边的法治难题,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法治保障。”新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勇说道。

  (来源:徐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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