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宿舍休息,突发脑溢血身亡。家属以工伤为由,索赔100万。近日,经新闸街道司法 所介入调解,家属获赔18万元。
49岁的市民闫某是我市一家粮油公司的普通工人。今年11月26日上午10时左右,闫某在工厂宿舍休 息时,突发脑溢血被送往医院救治。最终抢救无效于12月2日凌晨4时死亡。
尽管厂方支付了全部治疗费用,但双方一直未能就补偿问题达成共识。12月初,死者闫某的两个弟 弟集结十几名亲属在工厂门前讨要说法。经人反映后,新闸街道司法所及时介入,第一时间赶往现场。
在调解现场,死者弟弟情绪激烈,一再表示哥哥闫某是因为工作过于劳累导致在宿舍内突发脑溢血 ,这属于工伤,工厂必须赔偿100万。而厂方负责人坚持突发脑溢血发生在休息期间,厂方不承担任何责 任。当天死者闫某的女儿小慧也在场,痛哭不已。据了解,小慧从小就没有妈妈,一直是跟着爸爸,无法 接受噩耗。
眼看矛盾愈演愈烈,双方互不相让,新闸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将厂房负责人拉到隔壁的办公室,晓之 以情,动之以理。工作人员又请来义工律师。律师做了耐心的法律解释。按照相关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 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 员工在宿舍休息时突发脑溢血,不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是在休息期间突发脑溢血身亡,这样的情况 被定为工伤的可能性不大,而且家属的诉求也已经超出了工厂的承受能力。
经过多次调解,厂方负责人考虑到闫某在工作期间认真敬业,又由于其家庭条件困难,给予闫某亲属 一次性补偿丧葬费、人道主义补偿费用18万元。一场纠纷圆满化解。